(吉隆坡25日讯)上诉庭主席丹斯里劳勿斯促请,大马航运业者将海事争端留在本地进行谈判,并且要对大马海事法庭抱有信心。
他表示,大马是一个三面环海的国家,海上贸易活动也很活跃,拥有渔业、海上油气勘探、海运、港口、海岛旅游等海事活动,因此解决海事争端的机制非常重要,更要力争成为海事仲裁中心。
他说,不过本地业者和外国并没有选择在大马进行争议的仲裁,反而在新加坡、香港、伦敦的法庭调节争议 。
劳勿斯今日在国际海事法研讨会发表演说时表示,大马在过去没有与作为一个海事国家地位相称的制度框架。
不过,这情况在2010年10月1日海事法庭成立后逐渐改善,每年审理的案件也逐渐增加。
他说,2010年成立之时只有区区的7起注册案件,2011年数量增加到46起,到了2015年则增加为91起案件。
他指出,今年1月至10月15日,海事纠纷诉讼案有63起。海事法庭共接受350起案件,成功解决315宗,25起尚未结案。
他说,90%的案件在提交和登记注册的9个月内获得解决,少数在12个月内结案。这些数字意味著大马海事司法在过去6年稳健进步,因此大马人要更加信任自己国家的海事法庭,这种信任可将大马发展成为海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