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城市和谐、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丹斯里诺奥玛指出,政府或补贴参与“先租后售”计划,却无法收取到租金的发展商。
他指出,上述建议是2017年财政预算案的一部分,即发展商在获得政府特定的保证回筹下,负责建造、管理和收取租金。
他举例说,如果一年的租金回酬是300万令吉,而发展商却只收取到250万令吉的租金,那么剩馀的钱将由政府补贴。
他今日为叶观胜路的Ceylon商业及住宅套房主持开幕后,在记者会上如是指出。
他说,“他们(发展商)会负责管理,而他们也负责收取租金,政府不可能自己去收取租金,这会出现问题。”
2017年财政预算案宣布,政府将在市区建造1万间屋子,以出租给拥有固定工作的青年,包括刚踏入社会工作的年轻毕业生。
诺奥玛说,第一期的“先租后售”计划,将在吉隆坡峇都区建造4000个单位。
他指出,一旦发展商收取到回酬目标,有关房屋计划的拥有权将交回给政府,届时租金将由中央政府决定。
“我们邀请发展商加入这项计划,我们需要他们的协助。”
他也说,缺乏确保租户能缴交租金的法令,可能导致政府需长期使用纳税人的钱支助这项计划是一大隐忧。
他说,一些州属的人民组屋计划也面对租户不愿缴交租金的问题,而这些租金都是作为管理组屋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