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人民公正党主席拿督斯里旺阿兹莎表示,任何有关《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判决权)法令》(简称355号法令)动议的辩论,必须遵守及符合伊斯兰教正义和公平的原则,以及不违反《联邦宪法》条文和精神。
她说,该党的立场是,修改该法令必须符合及满足伊斯兰的公正及平等原则,以及不违反《联邦宪法》和马来西亚协议的条文与精神。公正党有自己的方式去强化伊斯兰法庭的权限。
哈迪受促解释
她表示,公正党对伊党马江国会议员拿督斯里哈迪阿旺所提呈修改355号法令的动议有所保留和关注,但也承认和接受,哈迪有权通过动议将法案提呈国会并进行辩论。
她强调,在国会辩论该动议前,哈迪有必要针对该法案进行过解释。“但更重要的是,我们想要听到首相的立场,以及他承诺在联邦宪法下的所有权利都会受到保障。”
旺阿兹莎今日发表文告透露,公正党对于修改355号法令的立场,即任何有关修改动议的辩论,以及对现有法律的修正,都必须是符合及遵守伊斯兰教正义和公平的原则。
她认为,355法案动议不能违反《联邦宪法》的马来西亚协议的精神。
她表示,公正党选择互相理解,坚持伊斯兰教为联邦宗教的同时,也保证非穆斯林的宗教信仰自由。
她指出,公正党已发现355法案动议中,数项刑法含糊不清的范围,以及让国人感到担忧的事项。
“由于该建议涉及刑事法和伊斯兰法,两者之间有冲突,因此其惩罚的建议必须非常清晰。无论如何,法案和惩罚的修正都必须精确。该修订也须与伊斯兰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