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今年第3次国会下议院会议将从10月17日起召开,根据《东方日报》所取得的国会会议议程,伊斯兰党主席哈迪阿旺寻求落实伊刑法的个人法案被排在议程当中的第4项!
根据国会的首日议程,第一项动议是青年及体育部长凯里要求认可我国运动员在里约奥运及残奥中的表现;第二项动议则是首相署所提呈的《2016年辩护律师(沙巴)法案》。
第3项动议是财政部提呈的一项动议,也就是政府拨款给中小企业发展银行的一项投资,第4项就是哈迪阿旺的伊刑法个人法案。
这是哈迪阿旺的个人法案第4度被排入国会下议院议程,他是要求国会批准他提呈《201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修正案》,以修改伊斯兰法庭法令的第2条文,扩大伊斯兰刑事法庭权限。
他也同时要求法令增设第2A条文,赋权伊斯兰法庭在履行法令第2条文时及在审理该条文所胪列的罪刑时,可以根据伊斯兰法律判罚。
在今年第2次国会的最后一天,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突然将哈迪阿旺的动议挪前,让该个人法案破天荒进入二读,不过哈迪阿旺却以时间不足为由,要求该个人法案展延10月份召开国会下议院辩论。
这项私人法案只要在国会获得简单多数票,就能在国会通过,因此个人法案被排本季国会下议院会议议程首日第4项辩论,并有可能寻求在这次国会通过,是各界关注的焦点。
伊斯兰党吉兰丹州政府是2015年3月19日在一片争议声中,于吉兰丹州议会通过《1993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典二(2015年)修正法案》。
这项法案涉及包括断肢惩罚在内的限制刑罚(hudud)、报复刑罚(qisas)以及酌量刑罚(Ta'zir);修正法案共修改37项条文,其中主要4项,包括列明豁免偷窃者被截肢的条件、将夫妻之间的肛交行为列为罪行、举报通奸者可目击口供或证物供证来免除诬告罪行,以及伊刑法仅适用于穆斯林。
伊斯兰党全国主席哈迪阿旺是在2015年3月20日首次致函国会,要求提呈个人法案,以寻求在国会修正伊斯兰法庭法案,得以在丹州执行伊刑法。
伊党坚决推行伊刑法,也被视为2008年308大选后结盟的民联三党关系决裂的主要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