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于晚上8时41分
(布城12日讯 ) 联邦法院今天聆审了人民公正党实权领袖拿督斯里安华针对第二宗肛交案最终审判所提出的司法审核申请,经过了5小时的审讯,五司宣布保留裁决,并将择日再判。
安华向法院入禀司法审核,要求联邦法院援引1995年联邦法院条规第137条,以检讨首席大法官敦阿里芬领导的联邦法院五司在去年2月10日所做出的裁决。
这也意味,安华的命运未定,能否透过这次的法律途径摆脱坐牢厄运,恢复自由身,令人关注。
以西马大法官丹斯里祖基菲里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在聆听了申请人及答辩人双方陈词约5小时后,做出上述决定。
五司成员还包括东马大法官丹斯里理察马兰尊、联邦法院法官丹斯里哈山拉、拿督斯里阿布沙马以及丹斯里扎哈拉依布拉欣。
安华的律师团是以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为首,成员包括珊吉柯、西华拉沙、苏仁德兰以及拉蒂法柯雅等。
总检察署的代表则是以上诉及审讯部主任拿督阿末卡马尔为首,成员包括阿旺阿玛达再也、东姑阿米尔以及旺沙哈鲁丁。
安华在第二宗肛交案于去年2月10日上诉失败后,便入狱服刑,而家属多番努力争取释放安华,包括向国家元首申请特赦,但都以失败告终。
因此,安华这次入禀司法审核,挑战第二宗肛交案裁决,被视为争取出狱的最后一个途径。鉴于此,此次联邦法院的裁决,对安华而言是极其关键。
由于第14届大选趋近,安华能否出狱领导在野党,尤其在野党会否组织新的反对党联盟来应对来届大选、能否与伊斯兰党合作、能否达致议席分配等,受到各方关注。
尽管前首相敦马哈迪与前副首相丹斯里慕尤丁成立了土著团结党,但希望联盟依然视安华为共主,目前反对党在未来首相人选方面,也未有共识。
2008年,安华被控于6月26日与前助理赛夫肛交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77B条文,尽管高庭在2012年宣判安华无罪,但上诉庭后来改判安华肛交罪成,而安华去年到了联邦法院也上诉失败,须入狱5年。
资料档:安华第二宗肛交案
安华首次在肛交罪名下被控,是发生在1998年9月。他当时被革职并被巫统开除后,就在10月被控渎职及与前家庭司机阿兹占肛交。
他当时在2000年被判肛交罪成,法庭判处他入狱9年;不过,联邦法院在2004年裁决安华肛交案上诉得直,撤销罪名及刑罚。安华出狱后积极筹组反对党势力,后来在2008年促成我国史上重要的“政治海啸”。
不过,安华在2008年再度在肛交罪名下被控,他是被控于2008年6月26日与前助理赛夫肛交,抵触刑事法典第377B条文,安华在庭上否认有罪。
吉隆坡高庭在2012年时裁决安华肛交案罪名不成立,但在安华打算以“加影补选”为出任雪州大臣铺路之际,上诉庭于2014年3月在短短2天审讯后,改判安华肛交案罪成,入狱5年。
安华随后在联邦法院提出上诉后,而联邦法院选择维持上诉庭的判决,安华于是从2015年2月10日起再度入狱。安华入狱后,国会反对党领袖的棒子则交由其夫人旺阿兹莎担任。
安华妻子旺阿兹莎在2015年2月24日提出申请,希望特赦局能宽赦安华,但特赦局在3月16日的会议中,驳回安华的特赦申请。
安华后来在4月30日,通过其律师苏仁德兰入禀法庭,以本身遭到误判及不公为由,入禀联邦法院寻求司法审核,挑战第二次肛交案罪成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