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1日讯)槟首长林冠英早前与伊斯兰党宣传局主任兼淡马鲁国会议员纳斯鲁丁针对一场诽谤案官司达致庭外和解,无论如何,身为起诉人的林冠英等待了3个星期仍未收到答辩人纳斯鲁丁所答应支付的一万令吉,因此,林冠英已指示其律师采取相关法律行动。
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法律事务特别官员拉惹莎拉菲那今日发表文告表示,有关和解协议指示答辩人纳斯鲁丁偿还一万令吉给首长。
“但已经过了3个星期了,我们并没有收到答辩人的款项。”
拉惹莎拉菲那说,有关一万令吉是法庭指示答辩人支付的款项,以证明答辩人对于他对首长做出毫无根据的指责感到后悔,并撤回其文章。
不付款藐视法庭
“如果答辩人不付或不愿意支付法庭所规定的款项,这将是一种藐视法庭的行为。”
因此,她已接获首长指示,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
林冠英是针对纳斯鲁丁在2014年8月6日,于其个人面子书发表“槟州海底隧道工程是以直接谈判方式进行而非公开招标”贴文,要求对方于24小时内撤文及道歉不果后,发出律师信。
同意撤文缴1万
在今年1月18日,双方达致庭外和解,纳斯鲁丁同意撤回其被指诽谤州政府有关海底隧道计划的文章,并缴付一万令吉给林冠英。
由于相关单位拖延了和解协议的细文,有关和解协议的条文在9月14日才成功从法庭取出。首长代表律师已在9月19日将和解协议通过注册邮件、转寄给答辩人以及答辩人的律师。不过,等了3个星期仍未收到答辩人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