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为了提升我国托儿所的质量,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将规定托儿所的看护人员,至少拥有幼儿保育相关的专业文凭(Diploma)资格。
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长拿督斯里罗哈妮称,这是确保托儿所看护人员对照顾3岁或以下的儿童有专业知识,以保证国内托儿所的整体护理质量。
“在发达国家,所有看护3岁以下儿童的保姆或看护人员都必须先有一套专业的培训,至少拥有专业教育文凭的资格。”
她告知记者,教育部早前一直在探讨此事,但早前只涉及学前教育,而这次他们决定扩大范围,即托儿所看护人员也需要专业文凭的资格。
她今日在大马社会研究所出席“迈向新视野——部长与你对话会”主持开幕致辞时,发表上述谈话。
她说,政府极力提升培育孩子的环境,这次的托儿所看护人员至少需要专业问题是其中一个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