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1日讯)2名涉嫌为恐怖组织伊斯兰国(IS)筹集资金的男子,今日被上诉庭加重刑罚,即监禁刑期从原本的3年延长至15年。
这2名男子为罗哈米(39岁)和莫哈末法兹(37岁),分别是财务顾问和咖啡厅经理。他们今年2月2日被吉隆坡高庭判处3年监禁,承认触犯2个恐怖主义有关的罪行。
以法官拿督维拉莫达鲁丁为首的上诉庭三司负责聆审此案,控方上诉要求判处更重刑罚,法官随后宣判延长2名嫌犯的监禁刑期,并认为吉隆坡高庭的判罚过轻。
法官维拉莫达鲁丁指出,控方占有优势,因为吉隆坡高庭的裁决没有反映出罪行的严重性,因此决定将监禁刑期延长至15年,从他们被逮捕的日期计算起。
通过部落格筹款
罗哈米被高庭判处3年监禁,他涉及通过部落格Revolusi Islam.com为恐怖组织筹款,而莫哈末法兹则涉嫌与罗哈米合谋为恐怖组织筹款,并用其马来亚银行账户作为部落格上的筹款户头。
他们于2014年10月13日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