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统称“巴拿马文件”的1150万份机密文件外泄,揭露全球140多位政商人物、社会名流,在“避税天堂”设立离岸公司和资产,大马逾500家公司也牵涉其中,引发逃税和洗钱的疑云,而逃税与避税难以区分的灰色地带,也使是否违法难界定。
对于“巴拿马文件”带来的设立离岸公司争议性,内陆税收局首席执行员莫哈末苏古表示,他个人认为在“避税天堂”开设公司是很正常的做法,也是一种全球性趋向。
他说,普遍上,公司和个人把资产放在“避税天堂”如巴哈马和维京群岛,为的是享有当地的低税率政策,就像一些外国公司设立在纳闽岛的同样道理。
他认为,发达国家使用“避税天堂”来逃税的问题会比较严重,因为这些国家税率高,所以公民宁愿选择在低税率地方投资。比如美国采取的是“全球所得征税原则”(Worldwide),美国公司或美国公民在海外所得,都要向美国政府报税,所以当把资产放在“避税天堂”时,对美国政府就是损失。“大马税率相对比较低,而且是采用属地征税原则(Territorial),即在大马以外国家赚取的收入,是无须交税给大马政府,只须要交税给所在国。”
“就像有人说,大马人把钱存在香港,我会认为这是正常的,因在香港赚取的收入,就要交税给香港。我们要明确的是,这笔收入是否来自大马,若来自大马却存放在香港,那么还是要交税给大马。”
内陆税收局会否对“巴拿马文件”中的大马公司或个人采取行动,莫哈末苏古说,目前没有拿到任何细节,财政部也没任何发出声明。
他说,现在无法证实报导真实度,毕竟报导可写任何内容,内陆税收作为税务机构,需检视文件是否有确凿证据,来证明真的涉及逃税。
法律界限薄弱
他强调,如果“巴拿马文件”的内容是真实的,那么大马就会采取行动。“如果一个人只通报某人没有交税,请采取行动,却缺乏证据,内陆税收局不可能根据一个随意的指控就采取行动,首先要了解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和详情。”一般上,避税被认为合法;逃税则是非法,在如何区分方面,他表示,两者之间仅有一线之差,界线非常薄弱。
他说,简单而言,避税是在现有法律范围内做出报税规划;而逃税则是完全且故意不承担税务责任,虚假和隐瞒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