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天然资源及环境部长拿督斯里旺朱乃迪表示,本身对国内管制露天焚烧的法令及条例不满意,而该部目前在研究修订管制相关条文。
巫统登嘉楼上议员丹斯里阿都拉曼在上议院问答环节的附加提问时,询问旺朱乃迪,“你对国内管制露天焚烧的法令,满意吗?”
旺朱乃迪回答说,“其实我对现有法令不太满意,我们现在正在研究露天焚烧相关的法令及条例。”
他解释,从联邦宪法的角度来看,(露天焚烧)的执法是州政府权限,特别是沙砂更是与半岛完全分离的一套执法规定。
“因此,我有必要探讨如果我们准备一套框架让他们也共同落实,究竟要怎么做。”
他揭露,当发生露天焚烧时,环境局一是直接开罚单、一是控上法庭,有时候法庭需要长时间才能做出判决,因此有关刑罚对露天焚烧者的吓阻作用有限。
他指出,过去罚款就只有2000令吉,可是我已经要求他们制定一个罚款表。“比如说,如果在家后院小型焚烧,可能可以罚款2000令吉;但如果是涉及大型种植区焚烧,有关罚款就一定要与其造成的烟霾成正比。”
他说,环境局目前在对付露天焚烧时,是根据《1974年环境品质法令》进行执法。
此外,旺朱乃迪也表示,东盟国家今年5月在工作坊上交换情报,特别是如何通过烟霾早期警报系统,以及迅速灭火行动,确保跨境烟霾不会再度发生。
他说,该项在5月23日至5月24日举办的火灾预防及扑灭的东盟工作坊,也获得东盟烟霾基金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