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马来西亚中华总商会(中总)反对国会通过伊斯兰教法庭(刑事管辖权)(修正)法案。这项法案若是在国会获得通过,意味著伊斯兰刑事法可以在吉兰丹州落实,而其他州立法机构若选择跟随,同样的也可落实伊斯兰刑事法。
中总今日发表文告说,这项修正法案已经是违反了马来西亚建国时的协议,绝对不适宜多元种族、多元宗教和多元文化的马来西亚社会。这会导致大部分人民尤其是非穆斯林感到疑虑和担忧。
“因此,中总促请朝野政党国会议员反对这项法案。”
文告说,中总尊重伊斯兰教作为我国的官方宗教。但中总认为,“一个国家,两个制度”,如落实两套刑事法,对穆斯林和非穆斯林施予不同的刑法,是违反了我国联邦宪法第8条文下赋予所有人民皆平等的精神。
文告指出,这项355法令修正案严重威胁国民团结和谐,阻碍国家继续前进。
中总也很关注在这项355法令修正案下新增的2A条文,即允许落实除了死刑以外的所有伊斯兰教刑罚。这项赋予州属拥有极大权力是史无前例的,影响著我国的司法制度,威胁世俗法庭的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