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8日讯)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建议,警方在调查扣留所死亡事件时,应由在其他州属任职、独立及有经验的查案官所负责。
执法廉正委员会主席拿督耶谷说:“我们建议,所有涉及扣留所死亡案件的调查工作,应该交给独立及有经验的查案官,有关查案官必须是在不同州属的警队里服务,这是为了确保调查的透明度及可信度。”
他建议,除了向被点名的9名警官及警员采取纪律行动,警方也必须确保所有警员都遵守警察总长指令,负责掌管扣留所的警员则必须遵守扣留所管理标准指南以及有效管理警局日志等相关文件。
他今天召开记者会时指出,警方受促持续为警员提供训练,包括在职训练,以确保他们在执行职务时都遵守标准作业程序。
他继指,委员会也建议卫生部及执法机构尤其是警方互相协调,例如配合《1953年扣留所程序》第10条以及《全国警察总长指令》,由医务人员为被扣者进行医药检查。
委员会认为,卫生部应该为医务人员以及相关官员拟定扣留所死亡案件的检查指南及程序,包括如何检验遗体并照相或录影、检验工具以及证据保全的技术等,确保证据不受污染或篡改。
“联邦法院首席主簿官受促为推事以及验尸官,提供有关检验扣留所死亡事件死者遗体的全面指南。”
此外,耶谷指出,委员会将把报告及相关附录和文件交给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卡立以及总检察长丹斯里阿班迪阿里。
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
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EAIC)于2009年9月3日成立,其主要功用在于接受一般公众对执法人员或是执法机构的投诉,并进行调查和听证会。
当时,警方滥用暴力和不当行为,且鲜少对其这些行为负上法律责任,使到人民对警队和其他执法单位丧失信心。
因此在2005年,提升警务皇家调查委员会报告提出建议,设立一个独立警务投诉委员会(IPCMC),惟此建议被当时的总警长丹斯里巴克里奥玛否决。
之后,许多人积极争取落实独立的警务投诉委员会,政府最终在2009年通过执法机构廉政委员会法案,并成立执法机构廉政委员会。
惟,此委员会还是受到多方抨击,并称其为“无牙老虎”,该委员会不具有独立调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