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于下午4时27分
(布城28日讯)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EAIC)公布,印裔青年达明德拉惨死在警局扣留所案的听证会调查报告,证实达明德拉是遭警方暴力致死,并建议总检察署考虑提控9名涉及伪造及篡改警局扣留所日志的警官及警员。
执法廉正委员会在报告中点名9名警官及警员,应为达明德拉的死亡受到警方所采取纪律行动对付,他们也因涉及伪造及篡改扣留所日志,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92、201或203条文,以及第177或第182条文。
执法廉正委员会主席拿督耶谷指出,调查结果显示,前吉隆坡副刑事调查主任凯里阿拉沙高级助理总监、时任重案组(D9)负责警官雅耶阿都拉曼代助理总监及其副手格兰安东尼警监、重案组警官哈利克里斯南警长,以及2名当时值勤的警卫即莫哈末弗鲁斯一巡伍长及莫哈末法依鲁一巡伍长,涉及伪造警局扣留所日志。
此外,弗鲁斯也在凯里阿拉沙、格兰安东尼以及3名重案组警员莫哈末哈斯瓦迪伍长、查菲里警曹以及莫哈末那哈伍长的指示下,篡改日志上的时间记录。
耶谷今早召开记者会,针对达明德拉的听证会的调查报告结果,这么表示。
他指出,达明德拉被发现身亡后,当时值勤的莫哈末法依鲁在凯里阿拉沙的指示下报警,报案书内容有关达明德拉身亡的实况也被发现造假。“根据《刑事法典》第177或182条文,报假案是刑事罪。”
他继指,原本应该在2013年5月21日获释的达明德拉,遭到吉隆坡警察总部重案组重新逮捕,当他被重新带到重案组扣留所时,2名值勤的警卫都不在扣留所里,而没有记录达明德拉再次进入扣留所一事。
“2名警卫于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期间不在扣留所内,令重案组成员在没有遵守指南的情况下,将死者送回扣留所。”
报告也说,重案组办公室及扣留所里的闭路电视系统从2009年开始因吉隆坡警察总部装修而停止操作,直至达明德拉死亡后,才恢复运作。
耶谷强调,在闭路电视系统没有操作的情况下,导致听证会无法取得最好的证据,以确认达明德拉是如何在2名警卫都不在场的情况下,被重新安排进入扣留所的牢房里。
他指出,达明德拉被逮捕扣留期间,警方拖延至达明德拉被扣的8天后才允许其家属到扣留所探访,是滥权的行为。
调查结果显示,达明德拉于5月12日被逮捕后,其家属一直到5月19日才获准探访他。
“根据观察,重案组负责警官及企划小组负责人不允许死者家属,尤其是他的妻子尽早探访死者,是不合理的。”
他强调,上述举动已抵触刑事程序法典第28A(2)条文以及警察总长指令。
他也说,达明德拉遗体被发现有多处伤痕,双耳更是发现订书钉,案件查案官曾在重案组办公室起获2订书机,却没有向重案组成员采集脱氧核糖核酸样本,导致无法对照订书机上的“男子1”脱氧核糖核酸,是否为重案组成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