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讯)警方今日援引煽动法令,传召4名在本月19日于大马律师公会常年大会中,通过促请总检察长丹斯里阿班迪阿里辞职动议的律师公会成员。
除了早在今日中午12时15分许结束录供的律师公会秘书谢依玲之外,包括查尔斯赫特、法兰西柏里拉及桑慕甘的3名律师公会成员,于今日下午2时20分许,在逾50名包括前律师公会主席拿督安美嘉、民主行动党泗岩沫区国会议员林立迎律师在内的支持者陪同下,前往武吉安曼警察总部进行录供程序,并在3时50分许结束。
有权提出建议
据查尔斯赫特在事后指出,包括自己及其他被传召的3人皆不清楚为何警方会以1948年煽动法令第4(1)(a)来开档调查有关促请总检察长丹斯里阿班迪阿里辞职的动议。
“身为一名律师以及律师公会的成员,我们有权力以及责任提出能改善大马法治的大会动议。同时,不只是律师,每一位大马公民都有权力提出建议,改善我国法治。”
干涉闭门会议
另外,现任职国家人权协会主席的拿督安美嘉称,警方现时干涉律师公会闭门代表大会,并传召公会成员进行调查的行为或带有恐吓企图,是十分危险的。
“现时警方正在干涉律师公会的闭门会议,并告诉我们不应提出有关动议,这对任何组织来说都是一种危险的举动,同时也引起了国际的关注。”
她表示,警方不应该传召律师进行录供,因为这意味著的警告其它组织不得做相同的事,以免遭到对付。“如果这些握有权力的人并无犯错根本就无须紧张,而他们越是尝试让人闭嘴,那就代表他们越是在背后隐藏著越多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