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讯)内陆税收局宣布,公司纳税单位可以从4月1日起,使用电子报税系统呈报2015年公司所得税报表。
内陆税收局也提醒,第一次使用电子纳税的公司,必须要先到公司注册局部门注册,以获取电子系统报税密码。
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案,公司纳税单位必须在会计年度结账日期7个月之内呈报公司的表格C,若没有在限期内呈报的话,将抵触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12(3) 条例, 将会被罚款,支付高达三倍的税款
该局也促请民众欲知更多详情,可浏览内陆税收局网站:www.hasil.gov.my 或致电:1-800-88-5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