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夫妇起诉民主行动党太平国会议员倪可敏诽谤案,虽然倪可敏申请撤销此案,惟其申请今日遭高庭驳回。
高庭司法专员希蒂卡蒂嘉今日裁决时表示,对于此案,基于首相纳吉在法律上确实拥有起诉倪可敏的权利,因倪可敏所上载的图片及言论意指首相纳吉,因此纳吉有法律地位,以个人名义起诉答辩人。
她表示,她不会受限于早前彭亨州务大臣拿督斯里安南耶谷起诉《马来西亚前锋报》诽谤案的裁决,即不会以安南耶谷基于“公职身份不能兴讼”而撤销对有关报章诉讼的裁决作为参考。
她说,这是因为安南耶谷需撤销起诉《马来西亚前锋报》的决定乃上诉庭的裁决,与本案不同。
“我认为,有关争议字眼(倪可敏言论)是意指第一起诉人(纳吉),因此纳吉是拥有法律地位起诉对方。”
较早前,辩方代表律师哥宾星则指,基于纳吉本身并不持有法律地位起诉倪可敏,而向高庭申请撤销这宗诽谤案。
根据诉状,倪可敏在2015年3月29日在面子书上载一张诽谤首相纳吉夫妇的图片,该图片其实是两人与我国数位内阁部长和外交部高官在中国一间酒店的照片,并描述罗斯玛为“实权首相”
同年4月11日,纳吉夫妇起诉倪可敏,要求倪可敏做出赔偿,并在报章及杂志上刊登道歉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