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总检察署撤销马大法律系副教授阿兹米沙隆的煽动案控状,对大马人权固然是个喜讯,但多名律师认为,总检察署在一开始,就不应该援引煽动法令提控阿兹米。
律师公会前主席杨映波直言,阿班迪应该撤销其他煽动案件的提控,政府则应该废除煽动法令。
他接受《东方日报》电访时指出,煽动法令的出现始于英殖民时代,是英国人用来控制殖民地,避免人民造反,也是一个用来压迫人民的法律。
“一百年前的跟现在不一样了,以君主制度,你不可以叛君;现在是民主制度,没有所谓叛君不叛君或煽动不煽动的问题。”
他补充说,人民的心声是不可能煽动的,现在是21世纪,没有所谓的煽动问题。“除非你是鼓动人民暴动,那是另当别论,用和平的方式,是没有这样的罪名的。”
学术角度评论
律师公会属下的全国青年律师委员会主席沙里占佐汉表示,总检察署一开始就不应该提控阿兹米沙隆。
他表示,阿兹米早前所发表的言论,都不是什么煽动的话语。“他只是从一个法律和学术人员的角度,做出评论,这是他作为大马公民的权利,他发表本身的看法。”
另一方面,废除煽动法令联盟(GHAH)也促请阿班迪,撤销所有煽动案的提控。“这对其他在不公平情况下进行的提控不公平,同时也违反了《联邦宪法》第10条文所保证的言论自由精神。”
该组织发文告说,总检察署不应该将撤销对阿兹米的提控当作宣传,以掩盖有关大马反贪污委员会调查首相政治献金的争议。
“他(阿班迪)必须向人民展现出,他真的很有诚意为大马法律体系做出改革。”
文告说,2015年4月10日煽动法令的修正案,已经说明公开批评政府或煽动公众对政府的仇恨,不再是一项罪行。
“之前大部分的煽动案件,都是有关对政府的批评,总检察长应该考虑撤销案件的提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