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打根12日讯)政府正修改3项相关法令,并于6月提呈国会,以解决配偶改教,孩子的抚养权及财产分配的问题。
首相署部长南希苏克丽指,这3项法令是《1976年法律改革(结婚与离婚)法令》、《1993年回教法律行政(联邦直辖区)法令》,以及《1984年伊斯兰家庭法律(联邦直辖区)法令》。
她说:“这些法令目前在进行研究和考量,以进行修改,基本原则包括孩童的利益。”
她指出,她已会见总检察长丹斯里阿班迪,以讨论改教案件中所引发的问题。
掌管法律事务的南希,今早在山打根出席主持女性与孩童权益研讨会开幕仪式时表示,上述3项法令的修改工作正在进行,并将在6月提呈国会。
她说,伊斯兰法和民事法必需进行协调,尤其是配偶改教后,所涉及的孩子抚养权和财产分配问题。她指出,法令修正案的草拟版本已经完成,并获总检察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