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0日讯)妇女援助组织(WAO)指出,联邦法院今日针对蒂巴争夺抚养权案件的裁决,已违反联邦宪法第8条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该组织指出,裁决可能让改信伊斯兰教的人滥用他们在伊斯兰法庭的权利,让更多不愿改教的配偶失去应有权益。
该组织主席卡罗陈(Carol Chin,译音)今日发文告表示,法庭宣判民事法下的婚姻,离婚及抚养权也归民事法庭管辖的部分,固然让事情更为清晰;但在抚养权的判决上,却充满争议。
文告表示,法庭基于小孩的最佳利益,宣判让两名小孩继续维持各自生活,但其实最佳利益应该把小孩的心理健康、父母亲个性及过去记录,以及兄弟姐妹应团聚等因素一并列入考虑。
“法庭今日的判决,已经合理化伊兹万强行将儿子带走的做法。法庭也没有考虑高庭当初将抚养权判给蒂巴的原因,也就是家暴问题。这项裁决剥夺蒂巴身为母亲、平等监护人的权益,也侵蚀我们作为大马人的权益,让女性面对的不平等更为严重。”
文告也指出,法庭也没有正视改教后的配偶在伊斯兰法庭独占所有法律权益的问题,这不但没有保护未改教配偶的权益,也和联邦宪法保障人人平等的条文有所冲突。
“联邦法院选择推翻高庭的抚养权及归还小孩命令,不但会让改教后配偶滥用伊斯兰法庭权限,更可能侵蚀民事法庭的权限。这会让更多不改教的一方失去法律权益,也没有管道能伸张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