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5日讯)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人事务部长拿督斯里韩沙再努丁指出,若国内部分商家有意举行“大减价”促销,惟却无法履行店内需达70%商品都有折扣申办条件,该部将会酌情处理此事。
他表示,贸易部早前拟定商家若展开大减价活动,其店内必须要有70%商品都有折扣情况下,才能进行的条规,是为了确保商家勿随意挂上“大减价”布条或口号欺骗消费者。
“若有关商家能给予消费折扣优惠的商品不到70%,那我们将探讨此事原因,惟如果商家证实‘有诚意’举行减价活动,我们将会给予‘特别考量’。”
韩沙再努丁今日出席大马PETRON汽油公司新汽油产品Blaze100Euro推介后记者会上时,如是指出。
70%商品须减价
韩沙再努丁强调,尽管贸消部将会胥视申请个案酌情处理此事,惟该项店内需达70%商品给予减价的条规将维持不变,同时该部会如常展开执法活动,确保商家遵守上述条规。
“我们不要看到到商家在店外挂著‘大减价’布条,结果当消费者跑去店内却发现只有2、3样货品给予优惠。”
较早前,贸消部规定,商家若要举办大减价活动,店内必须要有70%商品都有折扣情况下,才能举行;而有关商家也必须展示产品减价前的价格及最低的价格。
贸消部表示,商家可以透过贸消部网站njm.kpdnkk.gov.my申请,以进行促销活动。
据2015年商业事务法令(促销价格)修正条例下,违法公司可面对不超过10万令吉的罚款,重犯者则会面对20万令吉罚款。个人违法者可面对不超过5万令吉的罚款和坐牢不超过3年的刑罚,重犯者则可面对不会超过10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