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争议不断,马来西亚五大宗教咨询理事会也反对该法案,认为国安会法过于专注赋权于,而完全忽略制定国家安全政策。
五大宗教谘询理事会今日发文告,对国会下议院于本月3日最后一日“挑夜灯”三读通过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感到失望,因为该法案已抵触一些联邦宪法条文,并置公民自由于危险之中。
文告说,据了解,到今日为止,大马政府并未制定任何有关国家安全政策的文件,既然如此,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若没有被终止,国家安全理事会的成员应扩大给其他国阵成员党代表加入,包括来自沙巴和砂拉越的内阁部长,以便国安会法容纳所有利益相关者。
文告指出,该法案也违反了联邦宪法第150(9)条文,即若发生紧急状况,并可能威胁到国家安全、经济或公共秩序,国家元首有权颁布紧急状态,惟国安会法却篡夺了国家元首的这项权力。
文告表示,国安会法也阐明,若大马境内任何地区面对安全威胁,首相有权通过书面方式,颁布“安全区”,而这“安全区”与紧急状态是一样,都会限制人民的自由。
该理事会也说,“国家安全”定义很宽广,这包括主权、领土、国防、社会政治稳定、经济稳定、战略资源、民族团结和其他关于国家安全的事项。
“许多领域的立法仍非常开放且模糊,因此国家安全理事会可自行决定什么是安全问题。”
“更令人厌恶的是,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却让国家安全委员会成员享有免控权,进而让他们无需为自己的行为负起责任。”
该理事会指出,国安会法也赋予国家安全理事会过大的权力,该安全理事会可接管,甚至摧毁任何“安全区”的土地、建筑物、或可移动资产。
因此,五大宗教咨询理事会促请政府终止或修改该法案,以拟出一个适合国家安全政策的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