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五大宗教谘询理事会(MCCBCHST)表示,社会各界对高等学府疑似涉及改教宣传活动的关注,并非因为传教活动,而是担忧其采用的方法和场合可能存在诱导、施压或滥用公共机构资源的问题。
该理事会日前发文告指出,伊青团传教和捍卫伊斯兰事务局主任苏克里日前引用《联邦宪法》第3(1)条文,以及第11条文,为大学内进行宣教活动的辩护,实际上误解了此课题的重点。
文告表示,苏克里所引用的条文,并未赋予任何人在违反宪法和法律情况下进行传教活动的权利,尤其《联邦宪法》第3(1)条文,并不构成进行传教活动的依据,因为联邦法院此前已在1988年的仄奥玛起诉主控官案中,将“伊斯兰为联邦宗教”诠释为仅涉及宗教仪式和庆典事务,并不涵盖全面的伊斯兰生活体系或法律制度。
伊青团挑战之说不正确
文告说,这项判决随后也在2024年聂依琳起诉丹州政府案,以及2018年英迪拉起诉霹雳州宗教局局长案中获得认可。
“因此,伊青团试图将社会对校园改教活动的质疑,诠释为“挑战伊斯兰”或“挑战联邦宪法”的说法,既不准确也无助于解决问题。”
文告强调,非穆斯林充分理解伊斯兰教在联邦宪法下的特殊地位,也不反对以符合道德规范、自愿且不强迫的方式传教。
“然而真正引起社会担忧的问题并非在于传教,而是其为了鼓励人们改教的过程和总是否涉及诱导因素,或滥用公共教育机构资源进行宣传。”
公立大学应维持包容中立环境
五大宗教谘询理事会认为,由全民纳税人资助的公立大学理应维持包容、中立和安全的学习环境,而非被直接或间接地用作有组织的宗教改教平台,尤其是当相关海报、项目或激励措施,可能令人产生“官方背书”印象的情况下。
文告提及,联邦宪法第11条文所保障的宗教自由,不仅包括信奉和实践宗教的权利,也应该包括学生免受宗教压力、诱导或针对性劝导的权利。
文告说,随著依德利斯教育大学否认批准相关宣传海报,此事也引发了合理质疑,包括谁制作和散播相关海报、其中是否涉及校方名称和设施被滥用、以及是否有学生曾被接触或获得与改教相关的福利援助。
“这些都需要进行妥善且透明的调查,要求调查也并非为了反对伊斯兰教,而是良好治理的一部分。”
“马来西亚的和谐建立在相互尊重之上,而这种尊重必须是双向的。穆斯林有权实践伊斯兰、而非穆斯林也有权确保他们的孩子和社群,不会在公共机构内受到不当手段改教的影响。”
促制定清晰指南
有鉴于此,文告也呼吁各方应回归问题的核心,杜绝任何形式的强迫、诱导或滥用公共机构资源的行为,并尽快展开透明调查,制定清晰的指南,确保所有公立大学持续维持包容、尊重和安全的校园环境。
社交媒体日前流传,一则声称大学生若登记成为“新穆斯林/改教者”,可获得包括免学费、免住宿费和经济援助等福利的海报,引发外界广泛关注。
苏丹依德利斯教育大学(UPSI)随后严正否认与该海报有任何关联,强调校方从未批准或发布相关内容,并表示校方目前正在采取进一步行动,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