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宜28日讯)政府将修正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EAIC)法令,将反贪委员会也纳入受监督的名单。
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主席拿督耶谷末森指出,该委员会已完成修正“2009年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法令”(第700法令)的草拟工作,建议把4个单位,包括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福利局、证券委员会及大马公司委员会,也列入成为受该委员会监督的机构。
他说,该委员会将通过特别会议,与总检察署及公共服务局代表对话,修正法令。
他希望,总检察署能接受这份草案,并带入内阁及国会商讨。
他出席“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与非政府组织、媒体对话会”上,向媒体这样指出。
耶谷说,就交由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决定,是否应该把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列入受监督名单。
他指出,该委会也建议制定新条文,扩大委员会的权力,包括强制要求所有受到监督的执法机构,必须适时向委员会汇报,对犯错的执法官员做出甚么惩罚。
他表示,如果委员会对有关机构的“纪律调查”感到不满意,委员会有权接管相关机构的纪律调查工作,以解决偏私的问题。
根据资料,目前,该委员会共负责监督21个执法单位,包括国家反毒机构、大马海事执法机构、大马人民自愿警卫、环境局、大马移民局、大马皇家关税局、大马皇家警察、民航局以及陆路交通局。
耶谷也指出,该委员会已呈交长达15页的上诉信给首相署部长拿督刘胜权,要求政府增加该委员会的拨款。
他说,2016年财政预算案给予该委员会的拨款,仅足以应付行政事务以及官员薪水,难以举办其他相关的廉正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