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民都鲁国会议员张庆信质问政府是否基于“一个中国”政策不批准台湾的银行进驻我国,财政部副部长佐哈里阿都干尼对此则表示,国家银行批准外资银行在本地设立分行的条件,包括缴足资本必须达到3亿令吉,同时要为也为我国带更多投资。
张庆信也是首相对东亚大使,日本、韩国及台湾都属于他的负责范畴。他今早在下议院问答环节附加提问中,询问佐哈里阿都干尼时强调,就算是奉行一中政策,但我国还是必须重视本国的经济利益。
“台商从1990年代起协助我国发展中小企业,现在25年过去了,他们只是申请一个能协助他们的银行都不可以。你不让他们借贷,他们怎么拓展在大马业务?”
佐哈里阿都干尼则回应说,政府在批准外资银行设立方面怀抱开放态度,政府在2010年时就批准法国巴黎银行、住友银行、瑞穗银行及阿布扎比银行设立。
“我建议在提出申请时,列出该银行所符合的资格。比如说,国家银行的其中一个条件是国家利益,就是设立该分行会否对我国吸引更多投资有利。”
“我知道很多台商在我国设厂,在我国商业界也非常活跃。如果符合国家银行开出的条件,我看不出有什么拒绝的理由。比如说,银行必须有3亿令吉的缴足资本,如果他有进行钜额借贷的业务,该资本就必须增加。”
他强调,一个中国政策问题,并不在财政部的管辖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