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 内政部副部长拿督诺嘉兹兰今天促请国会下议院议长丹斯理班迪卡阿敏,主动调查是否有国会职员向《华尔街日报》泄漏有关一马公司调查的供词记录文本。
他表明,泄漏一马公司调查供词记录文本的行为,不会来自国会公共帐目委员会成员。
也是原任国会公帐会主席的诺嘉兹兰向《马来邮报再线》表示,他有信心,没有国会公帐会成员泄漏该委员会上次会议的供词记录文本。泄漏资料的源头一定是来自国会、国会职员,所以国会下议院议长必须马上展开调查。
《华尔街日报》昨天报导,一马公司支付给阿联酋官联企业的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一笔14亿美元(约60亿9千万令吉)抵押金失踪,国际石油投资公司并没有收到有关的抵押金。
一马公司已经否认有关报导,坚持根据该公司的记录显示,有关14亿美元的款项,已经付给国际石油投资公司。一马公司也关注,《华尔街日报》指有关报导的消息来源,是来自马来西亚国会一个调查委员会的调查资料和供词记录文本。该公司认为,这将削弱有关报导的正当程序,因为国会公帐会是唯一负责调查一马公司的国会机构,根据国会标准程序,任何提呈给国会公帐会的资料, 不得在还没有向国会下议院提呈以前,就自行率先对外公布。
诺嘉兹兰质疑《华尔街日报》如何取得有关供词记录文本?因为即使是国会公帐会成员,也没有相关供词记录文本。他承认,在上一次的公帐会会议里,确实有提及国际石油投资公司,但是没有取得正式的供词记录文本,公帐会成员只会在下次会议,才获得上个会议的供词记录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