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城市和谐、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副部长拿督哈丽玛指出,地方政府将检举张贴在路边的非法借贷广告,一旦发现属于非法借贷公司的电话号码,将立即中止号码的服务,以杜绝非法借贷活动。
她说:“地方政府将把出现在非法借贷广告的电话号码,交给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让后者采取行动,中止该号码的服务。”
她是在国会回答行动党古来区国会议员张念群的附加提问时指出,地方政府将监督,非法借贷者张贴在当地的借贷广告。
张念群在附加提问时询问,政府会对张贴在房屋以及其它地区的“大耳窿”广告,采取什么行动,是否会吊销业者执照。
另一方面,哈丽玛截也说,至今年4月30日,该部共发出借贷执照给全国3455家信贷公司。
她指出,在3455家信贷公司中,其中2455张执照是发给大马半岛的信贷公司;至于沙巴以及砂拉越,则分别有515间以及490间获颁执照。
突击持牌信贷公司
“为了确保获颁执照的信贷公司,在符合《1951年借贷法令》第400条文下操作,该将经常展开监督工作。”
她是回答巫统埔莱国会议员拿督诺嘉兹兰的提问时,如是指出。诺嘉兹兰要求城市和谐、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列出我国有多少家持有执照的信贷公司,以及会采取什么行动,来避免这些信贷公司以“大耳窿”的形式营运。
哈丽玛指出,该部对持牌信贷公司进行定期监督,每年两次的监督行动,同时也根据情况需要和接获投报,展开突击检查,此举为了确保这些公司遵守《1951年信贷法令》。
她说,该部也会对违反法令的信贷公司,尤其是通过任何“暴力”行动来索回款项的公司,展开突击行动。
她指出,一旦抵触《1951年信贷法令》第29(B)条文(干扰或者是威胁借贷者),罪成者可被罚款最少1万令吉以及最高25万令吉,或是被判坐牢不超过2年以及鞭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