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伊斯兰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表示,在提呈伊刑法私人法案时没有与党内部进行讨论,是一件平常的事,尤其之前已有例可循。
伊斯兰党莎阿南国会议员卡立沙末日前抨击哈迪阿旺在3月18日提呈有关伊刑法私人法案前没与伊党内部商议,只有少数人知道该私人法案即将被提出。
哈迪阿旺认为,这是很正常的,也根本不需要进行党内讨论,因为在1996年他提呈相同的私人法案时,伊党内部同样没有讨论过这件事。
丹州拥有自己主权
“当年我提呈一样的(私人)法案时,也没有进行讨论,根本不需要进行讨论。没有讨论它(私人法案)不是一件错的事。”
哈迪阿旺今天在出席“大马专业穆斯林代表大会”后,对记者如是说。
他称,吉兰丹州拥有自己的主权,对于伊刑法,民主行动党和人民公正党早就已经与伊党达成共识。
他补充,若丹州欲实行伊刑法,它确实有权利与中央政府协商如何进一步实施伊刑法。
“若槟城要建设第二条大桥,行动党可与中央政府进行讨论,那为何在丹州要实行伊刑法时不能依照同样的做法?(提交私人法案)。”
此外,针对日前伊党选举委员会主席阿斯慕尼揭露伊党党选充满暗黑的言论,哈迪阿旺以本身尚未详阅该报导为由,拒绝回应。
哈迪仅表示:“希望是没有(使用肮脏手段),以肮脏手段企图操弄选举的人都不会获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