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6日讯)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人事务部下令,即日起所有的酒店和餐饮业者必须与雇员签署劳资合同(CA),以及张贴征收服务费(Service Charge)的通告,才可以向消费者征收服务费。
贸消部秘书长长拿督斯里阿利雅斯指出,有征收服务费的餐饮业者必须贴出通告,向消费者说明,否则消费者可向该部投报,这项新措施即日生效。
他表示,这项指令会一直生效到政府对服务费有新的政策为止。违反此指令者可在《2011年反暴利及价格控制法令》、《2011年的商品事务法令》或《1999年消费人保护法令》下被对付。
他补充,目前并没有条例管制服务费的征收,这是一个古老的国际惯例。然而,贸消部收到了许多消费者的投诉,因此做了这项决定。
阿利雅斯今早出席消费税媒体汇报会上如是表示。上周三(4月1日)消费税在4月1日开跑,酒店和餐馆的服务费也必须征收6%的消费税,令消费者非常不满。
日前贸消部、财政部和人力资源部已成立了一个小组,研究拟定一套条例来管制酒店及餐馆征收服务费。
首5天接获2494项投诉
阿利雅斯说,贸消部在消费税落实的首5天(截至4月5日午夜12点),已接获2494项反暴利投报。
他说, 有关价格上涨的投诉从4月4日的691项提高到4月5日的823项,最常被投诉的是餐馆的饮食价格上涨,还有婴儿配方奶粉和婴儿纸尿布。
他指出,收据没有注明消费税注册号码(GST ID)却征收6%消费税的投诉,以及被征收10%服务费的投诉皆上涨。不过,手机预付加额卡征收6%消费税的投诉却下降。
贸消部推出的“Mykira GST”手机应用程式在首5天内已被使用5万5597次,以查询物品的价格。其中超出合理价格范围的有1万9387次,在合理范围内的有1万零756次,另2万5454次没有价格记录。
此外,贸消部从消费税落实时开跑的第2反暴利行动(Ops Catut 2)部队截至昨天已检查全国3万6429所店面,被采取行动的有84个案件。
商家4月底前配置POS系统
大马皇家关税局消费税主任拿督苏巴玛廉多拉西指出,该局给予注册消费税的商家到4月30日的期限,配置销售终端(POS)系统。
他时,届时手写发票将完全被禁止,除非发生不得已的情况,如系统故障。
“对于那些有旧发票簿存货的商家,他们仍可以继续使用,但发票必须符合征收消费税的条件,即有消费税注册号码(GST ID)、有税务发票字眼、有消费税额数等等。”
苏巴马廉说,使用旧发票簿的期限是到今年9月杪。
他说,消费税于4月1日开跑后,至今关税局接获了1617宗投诉。截至4月5日,全国已有36万8113个商家注册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