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2014年第一系列总稽查司报告》指出,大马森林研究院(FRIM)直接购买货品的方式以及落实项目上存有弱点,包括88万令吉的采购是没有事前所需价目表。
稽查报告揭发,森林研究院在《我的采购》系统上发现,该在2012年至2014年,总拨款内的48%至74%的开销,是用在直接采购的项目上。
根据财政部通令,该部已经在2014年2月8日开始,下调可直接采购的货品价格顶限,从以前的5万令吉降至2万令吉。
稽查发现,该研究院在2014年所进行的采购共有2314项,涉及的款额高达1162万令吉,其中有4项是没有依据财政部通令进行采购,涉及的数额是15万2535令吉。
这些为例的采购分别是,所有的物品和服务都超过当局规定的2万令吉,直接通过价目表的标价进行采购:
1)6月9日:采购清洁用品和器材(清洁器),总值3万2135令吉
2)6月24日:使用清理服务(大马森林研究院研究站),总值3万1200令吉
3)7月17日:维修器材,价值4万令吉
4)7月22日:使用清理服务,总值4万9200令吉
总稽查司报告认为,这种违规和不按照现有程序进行采购,将影响管理公款的诚信。
此外,2012年至2014年的9月,348项采购当中,39项涉及88万5788令吉的采购是在该院接收货品或服务后,才进行申报。
报告说,大马森林研究院在73万7285令吉的采购物品和服务中,把这些消费项目分拆成数个小醒目,如提供人力资源 、安全管制、提供和安装电话线和租车等。
总稽查司也发现,即使是向同一个供应商采购,该研究院也是以分拆方式进行采购。当中有数项采购,还超过了顶限,比如2012年至2014年提供人力资源项目(34万2668令吉)、2012年至2013年安全管制项目(25万0431令吉)、提供电话器材项目(7万2186令吉),以及2014年租车的费用(7万2000令吉)。
报告表示,研究选择分拆采购的用意是希望能马上采购,以及逾期处理价目表以取代已过期的合约。这有“先斩后奏”之嫌。
根据财政部通令(2007年和2014年)经阐明,政府机构/单位不准进行详细的分拆采购项,相关机构应该通过价目表和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森林研究院在2012年至2014年获得每年每年4979万令吉的营运开销,发展开销则有5102万令吉。整体上,该院是根据价目表和招标的程序来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