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民政党呼吁政府,重新检讨《反恐法令》(POTA),因为该法令的条文已经违反人权。
民政党中央法律与人权局主任峇吉星指出,《反恐法令》赋予最高2年未审先判期限的权力,以及防恐局可持续延长未审先判的期限,这将有违基本人权。
他指出,反恐局不受司法审查和以人身保护令作为挑战拘留的限制是完全不可以被接受的。
法案有不合理之处
他认为,该法案具有一些不合理的地方,将有可能掩盖反恐法令确保国家安全的良好宗旨,并提出有关民众关注《反恐法令》的模糊性。
他指出,该法令必须在马来西亚环境下,明确定义“恐怖分子”和“恐怖活动”,以免发生滥权和不公正的情况。
峇吉星也是一名职业律师。他今日发文告,针对近日在国会提呈的《反恐法令》将赋予有关当局更广泛和专横的逮捕及拘留权力一事表达的关注。
他说:“自然公正的原则在这个国家必须坚决维护,我们必须通过公平的审判和法定诉讼程序,以保障个人基本权益。反恐法令不应在世界人权标准下获得例外,”
他提醒,遵守基本人权是政府的责任,因此呼吁重新考虑和修正该法案的某些条文,以符合程序正义和自然公正。
他指出,民政党认同拿督斯里首相纳吉去年在国会提呈白皮书中所说的有必要制定法律对抗恐怖主义的威胁,尤其是来自伊斯兰国(IS)的渗入。
“我对该法案的某些条文有所保留,并认为其必须通过国会和民众的监督才可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