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6日讯)消费税落实在即,国内数个工商组织签署协议遵守经商操守指南,不会以消费税作为借口,随意操纵或调涨物价。
这些工商组织同意,在2015年2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不会调涨销售物品及服务所取得的销售净利率。
他们也将依据2011年价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保存及调整商业记录,以及遵守经商操守。
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人事务部部长拿督斯里哈山马力指出,政府已在今年1月1日落实2014年价格管制及反暴利条例(销售净利率),所有商家都必须维持所有物品及服务所赚得的销售净利率。
他说,今天共有11个工商组织签署协议,当中包括马来西亚厂商公会、马来西亚零售商协会、马来西亚石油商公会、马来小贩小商公会以及马来西亚肉类进口商等。
哈山马力说,随著这些组织签署协议,意味著各阶层商家承诺将遵守经商操守指南,包括进口、制造、批发及零售商。
他指出,除了印刷销售利润率以及物品标价的指南,贸消部也在全国各地展开“反暴利行动”,监督物价及取缔牟取暴利的商家。
他强调,任何牟取暴利的个人,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10万令吉或被判入狱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至于重犯者,则可被判罚款最高25万令吉或入狱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至于涉嫌牟取暴利的公司,初犯可被判最高罚款50万令吉,重犯则可被判罚款最高100万令吉。
哈山马力指出,贸消部除了将主动采取行动取缔违法商家,也呼吁消费者一旦发现有商家无理起价,立即向贸消部举报或提供情报。
他说,贸消部部已为属下官员展开全面培训,包括制定清楚的行动指南与标准作业程序,确保官员有效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