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交警主任拿督莫哈末弗亚指出,交警将采取“先检举车,再检举司机”的策略,即先检查相关车辆是否有罚单记录,然后再检查驾驶者的护照,以确定司机本人是否曾接获大马交警所发出的罚单。
如果该驾驶者有罚单未清的记录,警方会要求他缴还罚款。
他说,已通知与邻国毗邻的柔佛、砂拉越、玻璃市、吉打及吉兰丹的交警主任,全面监督,检查外籍车主是否缴还罚款。
“柔佛州交警将负责监督新加坡籍车主,缴还罚单的情况,砂拉越交警负责汶莱及印尼,至于泰国车主,则由玻璃市、吉打及吉兰丹的交警负责检查。”
由于警方于昨日才刚宣布这项大取缔行动,因此弗亚至今未接获任何更新资料,不过他相信下周将会有进展,及传来更多好消息。
弗亚警告,如果接获交通罚单或逮捕令的外籍车主,冥顽不灵,警方将会在边境设立路障,展开行动以取缔拥有逮捕令及罚单的人士。
他呼吁外籍驾驶者,在警方采取行动前,迅速偿还罚单。他们可浏览www.myeg.com.my或www.rilek.com.my,以信用卡缴还罚款。他们也可到大马各警区总部、邮政局、特定陆路交通局,或使用马银行提款机缴付罚款。
弗亚于昨日召开记者会公布,从2000年至今年11月,外籍车主在我国拖欠了91万1288张交通罚单,迄今迟迟未缴还。同时,涉及外籍人士的交通逮捕令,也多达8万2745张。
大马警方也计划在往后与移民局合作,外籍车主必须还清罚款后,才被允许出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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