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著团结党6名国会议员变节,是一个事实。他们分别是莫哈末阿兹兹(话望生)、祖卡夫佩里(丹绒加弄)、阿布胡先(武吉干当)、依斯干达祖卡奈(江沙)、查哈利(日里)及苏海里(纳闽)。这些变心的国会议员想要“心在希盟形在国盟”,以避免因反跳槽法的限制而丢失国席。
国会议员“主动”的失去党籍(退党)将会制造补选,反之则不需要。这些支持安华的土团党国会议员没有主动辞职,他们是因为支持安华而被开除,属于“被动”失去党籍,因此不会丢失议员资格。
反跳槽法阐明,任何议员若在当选后主动退党或加入另一个政党,将失去议员资格,所属选区须补选。但有三种情况不会被视为跳槽,即政党解散、议员受委下议院议长或各州议会议长,以及议员遭开除党籍。
当时立法为了确保国会议员的“自由意志”不受党的威胁而能站在人民利益发声,因此立法不允许党随意开除政党党员党籍来满足党意志。这就给有意跳槽的党员留下“空子”来故意在党内“兴风作浪”,使得党左右为难。对这些叛徒唯有恨在骨子里,却无法有行动干预。
土团党通过修法达到开除这些党员的手段,让他们失去议员身份,依此来制造补选,但万没有想到的是国会下议长议长佐哈里断然拒绝了土团党要求,指明这些议员席位无需悬空。
本来议员以原有党籍竞选,应向党效忠。但有些议员为了个人利益或议程,把议员席次当“筹码”来“售卖”,特别是当政治上两个阵营议席比例处于伯仲之间时,议席就能待价而沽。
马来西亚政治青蛙的产生,其实充满负面,彰显的是我们的政治人物的政治操守、品德、担当乏善可陈的。当时对跳槽法的立法动机,其实就是要约束政治人物的“叛逃”。
现在这六名国会议员通过支持敌对阵营的方式却不是通过辞职的方式,就明显是与党作对。如果一个政党可以允许其国会议员对党的背叛而无能为力,党将难以驾驭其党员,而导致党的分崩离析。
维护党的利益,与维护民意,有时是难两全其美的。反跳槽法的困境就是处于这样的尴尬境地。
补选不利希盟
六名土团党国会议员是否应该辞职,其实是明显的。希盟清楚知道制造补选的风险大过维持现状。土团党敢于制造补选,其实是看准希盟没这个胆。
到底一旦补选,希盟与土团党谁的胜算更高?如果需要面对补选,请问这些议员还会选择“投向”希盟么?
政治人物总会选择本身的“利益最大化”,防治跳槽法不是给政治人物东家不打打西家,而是要政治人物信守原则与从政道德。
支持安华的土团党国会议员只因为了得到选区拨款,其实看不到更宏观的政治理念。希盟通过拨款来诱导政治青蛙的投靠,由于不是通过理念之争,换言之,这里政治青蛙的忠诚度就非常令人质疑。
安华政府接受这类政治青蛙,其实为团结政府内的“潜在青蛙”创造了条件。本来立法阻止政治青蛙是阻断国州议员谋求个人利益,但到底选区拨款是关乎“个人利益”还是“群体利益”。难道选区拨款现在形成在朝者的筹码看谁更需要,就请归来支持?
选区拨款的使用一般缺乏制度来评估与监督,议员可以有很大自由空间来“发挥”其用途。数百万令吉的选区拨款可以用在选民身上,当然也可以用在自己身上,全凭个人意愿。
执政党不会轻易发放选区拨款,从国阵到希盟如出一辙。
反跳槽法,各说各话。法律的漏洞不可怕,可怕的是希盟只看到眼前“对自己有利”的一面,而不顾当时反跳槽法立法的原有精神。一不小心,希盟可能就会踩到自己,到时“呼天喊地”就太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