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哈迪曾说过华人不认同被同化,但同意与其他种族相融合。事隔多年,马哈迪又重提“同化论”。在11月13日的一项访谈中,他直截了当地指出华人和印度人抗拒被称为马来人,因此拒绝接受同化政策。
他补充说,政府曾落实同化政策,当年来自阿拉伯的人和印度及巴基斯坦人就被注册为马来人,但华人蔑视马来人而不愿被称为马来人,只有在非马来人融入马来社会时,马来西亚才能实现其“马来西亚民族”的概念。
究竟马哈迪说这样的话是有历史根据或只是他个人的见解?倒是令人深感兴趣的一件事。因此我们有必要透过历史来评析马来亚乃至马来西亚成立的远因和背景。
有关马来亚的历史得从马六甲王朝的建立开始(1403-1510)说起。虽然在这之前有室利佛逝王国、末罗瑜王国等的存在,但后来真正被历史较为完整保留下来的是马六甲王朝。
马六甲王朝始于1403年,在立国107年后,于1511年被葡萄牙所灭,从此马来亚正如其他东南亚国家成为西方的殖民地。也因为殖民地宗主国急需大批劳工开垦荒地,进而从印度和中国招来一批又一批移民,形成了19世纪一波又一波的移民潮。
根据巴素博士的《马来亚华侨史》的著作中的评述,葡萄牙于1511年占领马来亚后的130年里,在1641年时,住在马六甲的华人只有3、4百人,到了1678年,约有850人。在1750年时,只有2千馀名华人。
在1786年之前,英国还没有介入马来亚的政治,华印移民也只是极少数。所谓的华人融入马来社会也不存在,因为各族从事的行业有所不同,与华人不接受同化的说法是离开现实的。
唯有在鸦片战争后才见华人大量南来,例如在1842年时,在槟城的华人只有9000馀名。但在鸦片战争后的第十年(1851年),华人人口已跃增至1万5千多名。在几何数字跳跃下,华人移入马来亚、新加坡及东马是与年俱增的。
在1947年时,马来亚的华人有180万馀人,占人口的38.4%,马来人有242万馀人,占人口的49.5%;而印度人有53万馀人,占人口的10%。
各自为政
不过,当时英殖民政府是采取分而治之方式来管理马来半岛的,也没有全面规划,如在教育上,英国人只开办少数的英校,华人则可自建华校,华人又怎样被教导融入其他种族的社会?因而他们只能各自为政。
当然,也有些例外,如少部分的华人进入英校受教育,他们也被培养成思想洋化的知识份子,只认为自己是英籍民,而不是纯粹的华人。
在英殖民政府统治下,没有所谓的融合或同化政策,又怎能怪华人蔑视马来人呢?连政府都没有政策,又何来同化?当同化时需要非马来人改变信仰,又成为另一个争议点。
在1947年,马来人联合阵线(Putera)及全马人民联合行动理事会(AMCJA)共同草拟的宪章中,就接受使用“马来由”(Melayu)为公民身份的确定,虽然“马来由”是由古国“末罗瑜”的称呼而来,但它不是专指单一民族的专用词,而是这个国家人民的新身份。
当时,马来西亚的华人对“马来由”没有特别的争议,也同意照顾马来民族之困苦。一旦成为公民,概称“马来由”又有何不可?因此说华人抗拒改变身份是存在疑点的。
虽然说华人和印度人为何来马时会自行居住在自身的范围内,那是因为对同乡的照顾,而且物以类聚,更何况是相同的职业。
就此而言,我们不曾听闻华人蔑视马来人,所以拒绝同化。反而是民间政团所提出的宪法草案不幸被拒绝,才有今日喋喋不休的争议。如果当年同意拥有公民权者一概称为“马来由”公民,就没有马哈迪所说的华人拒绝使用共同的身份。
因此马哈迪应认真从历史看当时英方的误判,才把问题抛给各族人民在今天来承担,这是不公平的,也是英方拒绝,不是华人反对使用“马来由”,责任应在英方而不是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