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6州选举,近期有两种声音。
问题一:到底该投给哪一方?投党还是投人?
问题二:若6州投票结局都是维持现有州政权,那还需不需要去投票?
回答这两个问题前,不妨先回看这几年的大马政治发展。
很明显地,经历两次全国大选的投票,政权从国阵过渡到希盟,再从国盟转换成“国盟”(国阵+希盟)后,看似混乱的政治党派形势,实际上却带出个重要讯息。
每个政党都当过执政党。这至少破除了“原罪”迷思。
简单来说,再也没有政党能祭出情绪勒索的选举策略,认为必须要投给某政党,才能打破单一政权垄断太久的结构性问题,并让国家朝向民主发展的方向。
而且,以这几年的执政权来看,结盟的现实利益已超越创党的理念意义。纵然许多政治领袖依旧高喊著政党的奋斗精神,但来到危及政权利益的关键时,就会莫名噤声,正义与民主突然断层。
“这是当然的。没有政权,什么都做不了。政治本来就是现实的,有政权才能实现理想。”自认熟悉政治操作的人总会这么说。
这句话没错,我也认同。没有政权,政治口号就只能永远是口号。政治本来就充满矛盾,当内心的理想与现实面对立时,在权力面前,理想总是必须折腰。
我们当然不要求像近期的泰国前进党一样,明明成为民选最高票、席位最多的政党,但为了坚持政党理念,不随便与其他政党结合,反而可能沦为在野党;比起泰国已经历过无数的政党轮替,大马这几年才刚跨过民主政治的新里程,两国的政治人物与人民对民主的想像与实现都还有段距离,拿来对等比较有欠公允。
我们是否能退而其次要求一件事——去除民粹,回归施政。
下一个民主发展目标
不管政党色彩或口才多好,别理谁很会塑造形象或炒作种族与宗教课题,就单纯以政绩来当作投票标准,这是我认为大马应该迈向的下一个民主发展目标。
在这个大前提下,哪个政党拥有更多会做事的人,或会一视同仁处理各种课题,就选谁;谁的良才最多,或拥有更全面的发展计划,就主州政权。
这个目标看起来太过理想,但经历几次政权交替后,选民应该要清楚知道,大马政治环境再也没有“不可能”三个字。在政权不断洗牌下,要决定大马政治未来健康值的,与其说是政治人物,倒不如说是选民决定政坛素质。
也就是说,“选党不选人”已完成阶段性责任,这个口号是时候退下。
若再继续用这个观念来绑架选民,一来会让部分政党走捷径,只强推善做表面功夫的政客,忽视了懂得真正做事人才;二来这个口号实际上很偷懒,现实问题本来迫切需要解决,却因为要顾及"大前提"下,导致许多问题被强势压下。
对某些不出席会议,只会耍嘴炮的政客来说,这是纵容;对努力付出做事,却不善包装的政治人物来说,这是不公;对选民来说,这更是偷懒的借口,仿佛只要懂得选边站,就可以掌握国家政治民主,但深谈后才发现,里头只有刻板的偏见,民主公平的内涵实际在哪,根本没有人能里得清楚。
只有回归到选人,专注候选人的政治理念,把人放在政党前,选民越清醒坚持,才会慢慢改变各种迂腐的政治风气,让政党也渐渐回归到候选人素质,而非只是空泛的政党口号。
也只有严谨选人,不理政党色彩,才会过滤出真正贤良的人。只有这些人真正突破政党色彩被选上,才会间接影响整个政党的布局,透过外力突破内部的朋党结构,让各政党回归到健康的运作。
这就是我针对第一个问题的回答。至于第二个问题,答案也不明而喻——投。
不是想要改变才投票。若暂时看不到出路,就不变应万变,那更需要投票去稳定现有的一切。
不投票,只会让现况的破口更严重;投票,就算无法改变现况,至少也是一种表态,而有些投标后的种子,总有一天会在某个时刻给你更清楚的民主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