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英迪拉吗?一个为了争取孩子抚养权不辞劳苦却在大马法律前显得异常无助的印裔妇女。
她的配偶在离婚后,单方面为三名年幼的孩子改教并把孩子带走,以致在争取孩子抚养权纠纷上衍生出各种问题,也让人看到了民事法庭与伊斯兰法庭之间所存在的灰色地带。
其实,社会上还有无数的英迪拉,不断上演同样的悲歌。配偶离婚后单方面为未成年孩子改教而引发抚养权争议,给非穆斯林配偶带来极大的困扰。夫妻离婚本来是家庭问题,但在大马这多元国度里,尤其是参杂了宗教因素后,它已经演变成社会问题。
缺乏改革决心
有鉴于此,为了一劳永逸地解决这棘手问题,政府于去年著手修改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离婚)法令。让人惋惜的是,在所提呈的最新版本的修正案中,为了遏制父母单方面为未成年孩子改教而存在的第88条文A居然被撤走。随著政府对第88条文A只字不提,一度让“英迪拉们”看到解决问题的曙光,也再度暗淡。
第88条文A被视为能够从根本解决这项逐渐让社会分歧扩大的议题,也广受开明派穆斯林、非穆斯林群体与非政府组织尤其是妇女维权组织的欢迎。然而,又一次,在重大决策前,政府选择了大U转。政府这次的U转显示了他们缺乏改革的决心,也没有履行诺言尽到一个为国为民政府所应负起的责任去解决这纠缠国人已久的改教争子争议。
国阵部长的辩解是该条文有违宪之嫌。当然我们不是宪法专家,不能对这解释妄下任何定论。然而,让人不解的是,为何政府不是拟定时而是两度提呈后才出现这种顾虑呢?这不得不让人质疑背后是否隐藏著其他动机呢?
其实在法案提呈之前,保守派势力尤其是伊斯兰党诸公曾大表反对,因为在他们眼中,这修正法案已经触犯了伊斯兰教与侵蚀了穆斯林的权益。再加上,巫统与伊党这段日子的确越走越近,这不免让人猜测国阵政府为了力保保守派选票及维系与伊党的良好关系,而把这本可保障英迪拉与其他拥有类似遭遇国人的修正法案当成了牺牲品。
身为一个政府应该把目光放长远一点,为了眼前的短利而放弃了能够带来实质改变的变革,这绝不是一个好政府所因具备的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