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学校”,是由私人或民间等非政府部门兴办,并自主管理的学校。世界各国对私立学校并没有统一的称呼。“私立学校”(Private Schools)基本上是美国的用法。在英国,被称为“独立学校”,Independent Schools。在澳洲,那是非国立学校,Non-government schools。中国则称为“民办学校”。
官方文件当中,《拉萨教育报告书》和《达立教育报告书》先是采用“独立学校”,之后的教育报告书和教育法令,一律采用“私立学校”,例如《1979年内阁教育报告书》,即《马哈迪报告书》,就有一整章讲“私立学校”,其中,华社称为“华文独中”的学校,被称为“以华文为教学媒介的私立中学”。
因此,就定义而言,不接受公家资助的,称“私立学校”或“独立学校”都可以。教育部原先用“独立学校”,后来是用“私立学校”,翻阅报告书和法令就可以知道,无需所谓的特别‘正名’。可是,在关丹中华中学取得批文后,以华文为教学媒介的私立华校,要称“华文独立中学”,才是正统,才是谪系!
争取申建新独中
2012年7月开始,还演变成了;“私立中学”之名,不只是“庶系”,甚至罪大恶极,甚至有教总“前元老”,套上一个“私立马来中学”,就要把响应林晃升和沈慕羽两老的号召,经25年努力争取才获得批准的关中置于死地,公然挑战林、沈两老在1986年号召“争取申建新独中”的真正用意,蔚为奇观。
“独立学校”一词,首先是在《拉萨报告书》和《达立报告书》中出现。报告书对“独立中学”的阐述,其实很不光彩。1958年,新山宽柔中学率先宣布“独立”,取“争取国家独立”概念中的“独立”,在拒绝政府津贴的原则下,追求自力更生、经济独立、自主办学。所以,宽柔宣布独立之后,在招生方面是跟英校争夺最优秀的华小生,并不是按《达立报告书》定义的那样,专收落第生和超龄生。注册时原校英文名保留,不加上“私立”或“独立”的尾巴,就是宽柔中学!
收落第生和超龄生
宽柔宣布独立,获得15所华文中学加入行列,另外有一所原本申请改制,当局已经批准,最后是当官的忘了处理,即霹雳班台育青中学,于是,再增加一所,总共17所,组成不曾改制类型的华文独立中学,其中,又以宽柔最有资格当独中的龙头老大。当然,从来只专注于认真办学的宽柔从未有此野心,但是,要借搞华教来称王称霸的人,在华教运动中恐怕从来就没消失过!
1962年,有71所中学,当中有11所教会中学,其他都是华文中学,接受津贴成为国民型中学,其中,有33所华文中学改制后,成立按照《拉萨报告书》规定的“独立中学”:专收落第生和超龄生,复制国民型中学的办学,修国家课程和考政府考试。这类独立中学,很容易辨认,多数都在注册英文校名中加了一条尾巴,或是独立学校(Independent School),或是私立学校(Private School)。
到了1973年,这类中学,还留下来的有20所。虽然中文校名已经统一采用“华文独中”,但是,注册英文校名,却明显保留著Independent或Private的尾巴,跟宽柔模式独中拥有完全不同的特征。
最后,是砂拉越14所和沙巴9所独中的加盟。东马23所独中,英文校名都没有Independent或Private,并未经过所谓的改制,所以,是属于宽柔模式的独中。(可参考附表)
剥夺私立中学权利
60所独中当中,注册为Independent的跟注册为Private的打成平手,各为8所,注册校名不改的总共有44所,“独立中学”并不是大多数!以只占13.3%比重,被普遍接受为60所中学的统称,只是一种方便的共识,“独中”并没被赋予什么“正统或谪系的特质”。
所以,以“独中”来打压“私立中学”,以似是而非的借口剥夺后者的权利,显得是过于霸道,野蛮到套上“私立中学”,就要置人家于死地,简直是无理取闹,毫无天理了!林连玉、林晃升、沈慕羽等真华教斗士,从来没有教导过用这种“文革手法”来维护华教和华校的生存权利,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