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学视察,随意口试学生:“你知道阿房宫是谁烧的?”学生惶恐,不住摇头:“不是我烧的!”督学啼笑皆非,斥责校长教学无方。校长辩解:“本校学生一向诚实,既说不是他烧的,就一定不是他烧的。”
没错,错误都“不是我”。这种辩护,何止是课堂和学校独有的一道风景,官场之上,一样常见。早前林振益先生在槟城巫统大厦避雷塔坍塌一案遇难之事,责任到底在谁,各造一定记得“不是我”的声声入耳。
当中,丹绒区国会议员黄伟益揭露:两年前槟岛市政局援引《1974年道路、沟渠与建筑物法令》第85A条文,通告巫统大厦业主提呈安全检查报告;但是,始终未接获相关报告。
据黄伟益当时解说:巫统大厦业主一度要求宽限期提呈报告,事情最后不了了之。巫统大厦业主JKP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员阿兹米阿里芬受询发言,则云不论国家法律以及市局条例,相信他们都已遵守。
n年前的陈年旧事,也就算了。林振益先生连人带车遭到雷塔击中之后,槟岛市政局跟著二度致函巫统大厦业主,限令7天之内提呈报告厘清建筑的安全,同时拆卸所有摇摇欲坠的结构;到了此时,事情怎么了?
艰难的第一步
非常时期的指示,往往只是昙花一现。因为本次的事故,民联政府当时启动了防范之道,训示市政府全面安全检查全槟的高楼,州政府行政办公的光顶楼的电讯塔架构,以及Only World集团翻新的59楼、60楼、64楼和65楼,也需稽查。
是的,这是艰难的第一步,也是必要的开始;可是,全面之道,非要配合时间的预算:检查州内里里外外所有高楼,一共需要多久?听到此训,6月我发表〈秀得太多,做得不好〉乃说:“假如一次检验前后动用一小时,以每日工作八小时计,仅1万幢大厦,就需1250个工作天。市政局是否兼备足够人手,担起这一番重任?万一没有,州政府有何策略应对,以安林振益先生在天之灵?”
拉拉扯扯,林振益先生的验尸庭9月2日总算开研,前后三个多月过去,巫统大厦业主究竟怎么回应?市政府全面安全检查全槟的高楼,前后完成几许?州政府怎么参照政令和执法,一劳永逸地处理高楼之上潜在的种种风险?
这么一问,我们不禁为之深感困惑,行政五年,槟城首席部长林冠英当初怎么会给旗下的行政议员的团队表现,全打了满分。不说别的,如果人人满分,王国慧何故乃被撤换?
何况,林振益公案所揭发的一系列流弊,还在急待州政府和地方议会联手一起解决。诸如槟威两岸一个个闭路电视设置的“时差”,是不是已经彻底检查,并且一一纠正?
《2012年总稽查司报告》透露的,也正是这么一回事。槟岛市政局这些年月的运作,显然还是典型的官场作业,没有遵照标准作业程序(SOP),乃至流弊因此丛生:200个月前的那一些旧档,去岁还没一一订正。
学习管理之道
505之后蝉联了政权,民联为何还没有从中学习管理之道,继续把所有的错失全部推给了前朝的阁员?就算巫统大厦业主确实罪该万死,林冠英是否找到防范悲剧轮回的条例?民联代表可否明白,执政和在野,是两回事?
兹以“全面安全检查全槟的高楼”的指令,如何落而实之?市政府的信息库里,想必得以轻易搜得相关的档案,从而预先分类高风险的建筑群,例如:10楼以下,11楼至29楼高,30楼高以上者。
30楼高以上者呢,另外分开两组:顶楼加盖结构的,当可先从提呈的蓝图研究安危;反之,没有图测的,不妨先先从卫星鸟瞰图找出实况,再派职工到往现场实地勘察。
算计了人力所限,州政府甚至可以借助网络的力量,或者求助立刻大学建筑系,招考学生任职义工,加以培训,和市议会的代表一起参与取缔非法增建的建筑。如是这般,每周检视10座高楼,这十个星期以来,至少也审视了100座大楼了。……
浅见所言,泛泛之谈,审思之下,未必可行。然则,州府之中,人才辈出,不论朝野,灵光一闪,起身动议,必有见地。民联行政,理当见贤思齐,择善从之,从我做起;何致一再推说“不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