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普罗士邦国民型中学准备在3月28日举行抗议大集会,华社华团应该正视这个集会的重要性,并给予大力支援。
普罗士邦国民型中学要向教育部“喊话”,他们要申诉的不满包括:学校已3个月没有校长掌校、70%教师没有华文资格、8名高级行政人员中有7名没有华文资格、缺乏会计、华文和科学等学科教师、教学媒介语问题尤其造成低年级学生不明白教学内容,以及缺乏学校软硬体拨款等问题。
这是一所中学的“小动作”还是“大举动”,教育部是否真的会看在眼里?
普罗士邦国民型中学的问题是全国78所国民型中学的冰山一角。
大选就在眼前,很容易被定调为“有政治动机”。但如果在大选前没有一点“政治动机”,你认为大选后才有“政治动机”会比现在更好吗?
国民型中学的问题,暴露了当权者忽悠华社。说白了是教育部在“欺骗”华社。关丹中华中学的“模式”,华社是否因为首相的500万拨款而到了“饥不择食”的地步?在批文没搞清楚以前不是形同“挂羊头卖狗肉”?华社需要深思为何批文修改是“大原则”,不可“得过且过”。从改制国民型中学的“经历”还看不清楚吗?
关丹中华中学借双轨制的办学,模糊了独立中学办学的自主性,争论的焦点根本是在“批文”而不是“双轨制”,不寻求批文的修改,一再的拿首相来“圆话”,使今后其他独立中学的复办留下错误的“案例”。
很多人搞不清楚,只凭首相、副首相的“口头保证”,以为万事底定。那请问1960年改制国民型中学的保证至今去了哪里?50多年前政府应允国民型中学三分之一时间教授华文的承诺,现在看来几乎完全没有落实,现在不少国民型中学的华文节数已大为减少至3至4节,政府对国民型中学“失信”的经历还不够说明一切吗?
国民型中学变了样
2000年11月20日,曾任马华公会署理总会长的李孝友在一场汇报会就指出,他在1960年代大力鼓吹华文中学改制,深感受骗,公开向华社道歉。他要华社吸取教训,千万不要再犯错。
改制国民型中学的华文授课时间有“白纸黑字”的法令保护吗?看来只是当时一句“口头承诺”?一位律师曾指出:站在法律角度而言,教育部长于60年代在国会宣称改制中学可享有三分之一华语教学的承诺,是口说无凭的,加上新政府无需实行上一届政府的承诺的情况下,根本没有再谈论的空间。这可谓一针见血。
1997年8月17日董总主办“全国国民型中学董事交流会”,东西马有54所的国民型中学代表参与,会上总结时重申了国民型中学应具备的条件:校长必须有华文资格、学生要有足够的时间学习华文、学校要有足够的华文老师,同时政府对国民型中学的拨款应与国民中学一样等。
2001年举行的全国国民型中学董事与校长交流会,也提出国民型中学的特征应涵盖以下几点:校园有浓厚中华文化色彩;有适当华文节数;华文成为必修必考科;华裔生人数必须为全部或大多数;是政府教育系统的一环,由政府支付行政开销;董事会与政府在遴选校长方面的洽商权力;以及校地及建筑是董事会产业等。
今天不少国民型中学处境艰难,不是走了样就是完全变了样:校长不谙华语、华文师资缺乏、华文节数不足、董事部主权被干预以及拨款不足等。
怨有头,债有主。华社要向谁讨回改制国民型中学的原貌?
回首往事,今天国阵政府喊破喉咙的“一诺千金”,你认为还可以完全相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