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开本月13日各华文报头版,映入眼帘的尽是人山人海的半版以上画面。如果那是国际新闻版的画面,自是见多不怪,但是,它可是吉隆坡默迪卡体育场“人民崛起大集会”的即席鸟瞰图,实际人数多少并不重要,画面的壮阔却是第一次展现在国人的眼前!惊叹之余,难免产生敬意,感情激荡之下,又不禁想起1965年的213大游行!(那是马来亚人民社会主义阵线为纪念党主席布斯达曼被捕一周年而举办的人权日大游行,地点在吉隆坡。)
当年,自1948年以来就一直笼罩在我国土地上的白色恐怖尚未消除,别说走上街头,即使在室内举办文娱表演也会受到警方的干扰和镇压,社阵要突破白色恐怖,自是需要很大的勇气和周详的策划。
当时,社阵3党:马来亚人民党、马来亚劳工党以及国民议会党联合组成9人行动委员会,负责其事。陈凯希只是社阵暨劳工党副总秘书,却被推举为行委会主席。
行委会原订计划是在吉隆坡精武体育馆先举行大集会,会后就列队下山,从茨厂街开始游行,经峇都律到苏莱曼广场集中解散。但是,警方进行恐吓,精武被迫退回租金,我们只好改在党总部集合。
开启群众斗争之路
即使如此,警方不但不批准我们的和平游行申请,还宣布游行非法,进而采取各种阻挠措施。由于社阵曾于1964年联合7个反对党在苏莱曼广场成功召开一次反大马万人群众大会,行委会便估计参加大游行的党员群众会有万人之数。然而,警方于12日傍晚就开始拦路截车,上火车检查可疑人物,提前赴会的党员群众都被劝阻不得进入首都;13日一早,南下北上以及东海岸的大队人马都在怡保、马六甲和加叻受到挡驾。尚未进入状态,我们的队伍已被分割得七零八落,尽管如此,主力部队仍然有3千多人走上街头,而且从党总部出发,又回到党总部宣告解散,用当年的话说,那是一个胜利!
大游行过程的冲锋陷阵、迂回前进,陈凯希都无缘身历其境,因为,他和社阵主席哈斯诺、总秘书达汝丁卡哈都在凌晨一时遭到逮捕,其后都成了霹雳华都牙也扣留营的阶下囚。现场被捕的人数超过200位,其中包括驻守党总部的妇女组全国主席陈秀英。
213大游行不仅成功突破殖民地时代留下来的白色恐怖,也开启后来蓬勃一时的群众斗争,例如:浅海渔船在槟威海面的示威抗议,马六甲阿沙汉园坵工友徒步请愿,都在213大游行成功之后开展的。70年代大学生奋起,不单单开展学生运动,也参与并领导诸如非法木屋居民的斗争,吉中橡胶小园主的反饥饿大游行,就是其中佼佼者。其次,它也让政治工作者认识到,单靠议会选举不可能如愿以偿,必须辅以群众斗争,才有望扬眉吐气。当然,213大游行基本上还是传统的延续,最明显的特征为:与会者几乎清一色是华人,而且更局限于讲华语的社群,但那是历史的缺憾!
然而,在70年代的群众运动中,华人已处于边缘地带,马来青年应运而起,不但成了运动的主力,还是当仁不让的领导者。这个特征在90年代末最为显著,那是1998年由失去权力的前副首相安华依布拉欣发动的“烈火莫熄”改革运动。与213大游行恰恰相反,参与者几乎清一色是马来人,此后的群众运动无论是万人大集会,还是万人大游行,全都呈现这个特色。领导角色和运动主力的转移并非坏事,而是一项进步,事实证明,接下去的社会运动不仅越演越烈,也迫使警方逐渐改变态度,尽可能避免流血事件,使民主有机会朝著质变的方向发展。
警方应尊重宪法
2008年大选,广大的选民改变了我国政治面貌,使长期处于国会绝对优势的国阵中央政府第一次蠃不到三分二国席,并让在野的民联3党掌控了4个州政权,致使议会出现两线制雏型。
然而,我国民主运动并不以此为终点,反而继续发展和扩大影响,紧接政府撤销1960年内安法令游行请愿之后,复有净选盟1.0旧皇宫大请愿。再接下来便是更具规模的729净选盟2.0大游行和428净选盟首都独立广场大集会。前者因为默迪卡体育场不肯出租场地而临时转变为万人全市大游走,而警方的镇压也发生催泪弹和水炮齐袭同善医院事件。后者则因群众进不了独立广场而与镇暴队正面对峙,最后演变成警民肢体冲突,致使多名无辜的新闻界朋友挨打受伤。这一次不应该发生暴力行为,因为,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已经出炉,警方必须以行动捍卫它!
112人民崛起大集会进行得非常和平与顺利,并且取得完美的成功,当然可以算作一个足以承前启后的里程碑!警方第一次尊重宪法精神,固然可喜可贺,但却没有必要居功甚伟,让人民拥有集会自由,本来就白纸黑字印在国家宪法里,过份赞美警方,反而容易让人误以为它从来就没有把宪法看在眼里,只知道按警察法令行事。倒是与会者应该主动感激警方的无间合作,致使他们得以行动证明:人民的集会确实是和平的,庸人们无需质疑!
干大事者不拘小节,既然各方,包括首相纳吉也认同它是一个成功的大集会,警方就没有必要秋后算帐。吹毛求疵唾手可得,可是,现场表现所赢得的美誉却可能因此付之东流!
经历56年的跌宕颠簸,宪法精神终于获得扶正,它的光采不应该昙花一现,必须在各方的保障下,得以焕发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