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媒体与现代政治不可分。事实上,自由媒体会成为民主的助力与保障,而不自由的媒体则会沦为专制的喉舌与工具。或者简单来说,一个国家的民主程度与媒体的自由程度成正比。
马来西亚的传统媒体一般受到政府(或执政党)直接以及间接的控制,有论者指出大马与媒体相关法令比较苛刻,同时所谓政府(或执政党)的投资臂膀往往直接拥有媒体,使得媒体自由而专业运作的空间大打折扣。
比较来看,华文报纸状况相对好些,但也只能说是差强人意。此外,加上多元种族的独特社会环境,传统媒体投鼠忌器谨言慎行,多年形成的审查与自我审查仍然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突破言论尺度
幸运的是,被称为“第四媒体”的网络,在大马基本不受审查和过滤,一定程度上,为社会公众提供了一个资讯与观点的自由流通平台。
网络的普及不仅打破世界信息传播的固有疆界,也很大程度上颠覆了历来新闻传播的渠道垄断。一般来说,大马传统媒体报道内容与风格比较循规蹈矩,而网络媒体则要开放尖锐,但同样不乏理性。
如今,任何非政府组织、团体、个人以及政府组织、政党等都可以轻易在网络上创建专属的网站、博客、脸书、推特等自由发言,当然更可以随时互动。而顺势而生的网络新闻媒体也敢于突破已有的言论尺度及报道禁区,影响日益强大。
毋庸讳言,网络作为提供自由多元的资讯管道,确实为大马民众带来一片生气勃勃的新天地,尤其在传统媒体仍然受到禁锢之时,网络更能够起到社会观念解放与理性涵养之功能。概括而言,网络可以开启民智,可以监督恶行,可以提升公众民主意识与公民素质。由此而诞生的,是一个社会的理性对话、参与及协商程度。
一个社会的理性进步与发达,愚昧和专制就会缺少市场,民主的意识或者制度就多一分保障。相反,缺乏理性乃至压抑理性的社会,权力意识与专制制度就会更加嚣张,如此往往孕育麻木与盲目,导致社会容易走向极端,即如所谓“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而这意味著冲突与动荡或者专制与压迫,无论如何,社会代价都极其高昂。
真理越辩越明
媒体审查及自我审查常常会压制异议、异见以及所谓的敏感话题,其必然的后果——套用19世纪英国哲学家密尔的话来说:“迫使一个意见不能发表的特殊罪恶乃在它是对整个人类的掠夺,对后代和对现存的一代都是一样,对不同意于那个意见的人比对抱持那个意见的人甚至更甚。假如那意见是对的,那么他们是被剥夺了以错误换取真理的机会;假如那意见是错的,那么他们是失掉了一个差不多同样大的利益,那就是从真理与错误冲突中产生出来的对于真理的更加清楚的认识和更加生动的印象。”
说重一些,压制新闻自由,只许官方的信息和观点流通,不外乎是一种愚民手段,目的在于维持当权者的既得利益和权力,但结果却是窒息一个社会的精神活力,堕落一个民族的智慧水平,更甚者,国家可能会陷入治乱循环的魔咒中。
必须承认,人是理性的动物,人人生而平等。真理并不一定在权力的中心或周围,真理也不应掌控在少数人手里。况且,从哲学意义而言,没有绝对真理,只有相对真理,意味著人类只能最大程度上接近真理。而很大程度上,真理是在与错误的论辩对比中显现出来,只有信息自由流通,观点自由流通,无论所谓的“网络咖啡店”,还是已经感知到威胁的传统媒体,只要能够形成“意见的公开市场”,正确的观念自然就愈加显明,并且通过“自我修正”而臻于完善。
网络虽然被标签为虚拟世界,却同样是现实世界的翻版,假恶丑虽然可以暂时匿名伪装而无所忌惮,但真善美仍然是众望所归走遍网络天下的资讯主流。毕竟,网络可以让人“自由来认识、发抒己见、并根据良心作自由的讨论”,在这样情境之中,谎言和欺骗终归会露出马脚而无所遁形。
不得不说,网络真的是一个好东西。早年有论者称,网络是上天送给中国人的礼物。如今拿来移用到大马,同样非常合适,甚至可以说更加贴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