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的政治教育有一贯性,就不会发生踩踏首相肖像的事件。很多时候我们的公民教育不会告诉我们这些细节。
机会教育,是随时随地告诉我们什么是“是”,什么是“非”。我们的孩子,他们可能不懂“政治”,但他们知道“腐败”、“贪污”、“舞弊”是不好的,他们也知道一间杂货店,只有老板说了算;如果多了一间杂货店,就变成顾客说了算。
矛盾的“教育”
道理很简单,他们也明白。对政府的不满,可以有很多表达的方式。709、428的大集会,是具有震撼性的民众抗争运动,以追求干净选举。
如果和平的干净诉求如此之难,难道我们鼓励“肮脏”选举?
社会运动的教育已经从这里展开,所以很多年轻人,以至于小学生也出现在群众运动的队伍里。对政治人物的不满,通过对肖像的发泄,只是一种非暴力的表达方式。如果我们的民主还没有足够能耐及雅量去承受这种表达方式,那为何在未发生对首相肖像踩踏事件前,我们没有好好“严厉教育”他们,告诉他们领袖的肖像是拿来尊敬的,不是拿来侮辱的?
“活生生”的政治教育
1:当槟州土权组织设立迷你灵堂,在首长林冠英的肖像挂上花圈;火烧首长肖像,为何警方却无动于衷?
2:当净选盟领袖安美嘉肖像遭到土权组织的焚烧和踩踏,一群退伍军人到安美嘉的家门口举行“屁股操”,为何我们人赃俱获,警方却视为户外“健身运动”?任他们丑态毕露?
3:当吉兰丹州务大臣聂阿兹肖像及伊斯兰党主席哈迪阿旺肖像被撒尿,我们的警方却可以视若无睹?
因为我们没严厉地对付这些污辱领袖肖像人在前,也就间接地“教育”年轻人这是被允许的、是被接受的、是无所谓的。是政府这样“教育”我们的,现在竟然翻脸不认账?
当你用不同的标准,一会儿“教育他们可以这样做”在前,一会儿在不高兴时抓捕他们“教育他们不可以这样做”在后。你叫他们如何适从?
难道教育的标准可以因人而异、因地而异的吗,我们是这样教育年轻人的吗?再多这样的历史,能培养“爱国”吗?
当19岁的黄心怡“好玩”却玩出“火”时,短短一两天近6千人在面子书上留言支援?
这说明了什么?他们表达了什么?是愤怒?是无奈?还是价值的混淆?
如果在野党的讲座可以发生丢石块、座驾被破坏、“竞选巴士”被丢漆等事件而警方没有积极去处理与采取行动,是否已经间接在鼓励与纵容?是否在教育他们你也可以这样?难道要等到首相的座驾也发生同样的事情我们才会认为需要教育他们法律是不允许的?你怎样去教育人民,人民就会用同样的方法如发泡制,用你的教育回答你。这就是“活生生”的政治教育。
要培养爱国情操,眼前的政治教育远比历史教育更迫切。如果干净、公平、正义是虚伪的,看来历史教育只会是门面功夫。
在政治上,通常是在野党“撒野”,因为没有资源,而借此突围,以吸引眼球。现在我们却老看到掌握丰富资源的在朝者在“闹事”,这与政治常理有背。
这里难道透露了一个讯息:在野的已离布城越来越近,而在朝的将离布城越来越远,不然怎么会出现如此怪像?你想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