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马来西亚南中国海两岸增建独中之事,经年累月,一再受阻,毕竟由来为何?董总署理主席邹寿汉暗示,答案似乎就在他所展示教育部属下教育政策策划与研究组秘书长2010年9月发出的那一封信函里。
据此公文,邹寿汉透露教育部的高官当时阐明,1995年修改《教育法令》时,马华一伙人(pihak berkaitan MCA)接受独中统考维持现状,换取政府撤销旧有法令的第21(2)条文。
5月30日人在加影为“2012年华文独中主任培训班”主持开幕礼,邹寿汉首次提到这一件事。《星洲日报》网站当晚的新闻,援引了信函部分内容的蹩脚中文翻译:
“(ii)承认统一考试文凭
教育部告示:
国阵成员党以及相关非政府组织在提呈1995年教育草案时,已基于团结原则达致协议,决定维持现状。
当时马华公会相关领导已同意接受“独中学生统一考试事宜维持现状”。因此,如果催促政府承认统考文凭,那么必须公平地重新审视当初所有达致的契约(注),包括撤销1961年教育法令第21条之2,即‘取消教育部长“该表”(应为关闭)华小和淡小,成为国民学校的权利。’
首相在2010年6月10提呈第十大马计划时,已清楚列明‘为满足华小和国小学习华语的需求,让拥有大马教育文凭独中统考文凭持有者接受华文师训。’这足以表明政府对统考文凭生进入华文师训的规定作了通融与让步。”(引文完)
“统考文凭维持现状…”
无论如何,《东方日报》6月3日的新闻之中,还是不见邹寿汉所提信件的原文,唯重复了这一些的说明:一、国阵成员党及相关非政府组织在提呈1995年教育草案时,基于团结原则达致协议,决定维持现状。
二、“当时马华相关领导同意,接受独中统考文凭事宜维持现状,如果催促政府承认统考文凭,那么必须公平地审思当初达致的所有契约,包括同意撤销《1961年教育法令》第21(2)条文。”
除此之外,邹寿汉“温馨提醒”:除了这项契约,可能还有许多事情是华社所不知情的;“由于事情没有说清楚,就让大家有更大想像空间。我们更有理由相信,更多华教问题是不是因此而起。”
但是,这是怎样的一封信呢?邹寿汉补充,原件并非发给董总,他是因为“同时兼具多个身份”而得知这封来函。不但这样,邹寿汉透露他也掌握另一封能“更强烈证明该契约存在的文件,未来若有需要才会公开”云云。
法令问题还是契约问题?
邹寿汉的说话,一如既往,延续了他一贯的独家风范,遮遮掩掩,忸忸怩怩,神神秘秘:说了一点,不说一点;公开这些,隐藏那些。恰如他所言,大家都有更大想像空间。
可惜,想像虽然重要,偏无助解决问题,也不能厘清课题。转了大一圈,读者恐怕仍然搞不清楚,这到底是怎样一封信:签署何人,收信是谁,所为为何。那么,教育部副部长魏家祥要怎么回到他的部门,找出当年的这份文件呢?
好了,拉拉扯扯,纠纠缠缠,就算魏家祥最终从累牍充栋的档案,找到这一封信,那又意味什么?双方(乃至多方)当年在圆桌会议达成的协议和契约,是否具有法定的基础?
何况,参照“当时马华公会相关领导已同意接受独中学生统一考试事宜维持现状”的语理,显然并不等同独中不能增建。然则,一经邹寿汉的推论和演绎,成了这个说辞:
“所谓所以华社许多问题都绑手绑脚。教育法令里面没有禁止开办独中,尤其近年来私人学校的发展更是蓬勃。若不是法令的问题,就是契约的问题。”
由于邹寿汉的话,总是没说清楚,我不知道,这一番耐人寻味,思之不解的解读,是否出自他个人天马行空的想像和遐想,还是确有实际的凭借?
版本一:《中国报》6月3日版转述了魏家祥的及时回应:“我并不知道有关内容是什么,但我相信该名官员也并非参与当时草拟教育法令的委员之一,或许那官员只是道听途说,才会写出有关信函。”
版本二:《东方》6月4日报道魏家祥向当事人求证,证明没有所谓的国阵协议,而且,“政策决定应该在内阁会议讨论,不是在国阵会议商议”;若有议决,国阵高层或总秘书,自有会议记录保存。
听到这里,马青一众领袖纷纷斥责董总捕风捉影,群起捍卫魏家祥。事到如今,记忆清澈,公信第一的邹寿汉何妨亮出原汁原文,也让大家一起共赏华教的困窘,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注:有报章显见契约之后,另有“(共识)”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