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署部长纳兹里其生也晚,已故首相敦拉萨确实曾经在庄严的国会,承诺1960年内安法令决不用在合法政党的党员身上,但是,那只是他个人的政治语言,并非法令条文!
慢说历任内政部长漠视他的所谓承诺,即使他阁下在担任副首相暨兼管内部事务的国防部长,以及后来担任首相期间,都未能践诺!从1960年到1975年这15年的日子里,在内安法令下被关在麻营、华营以及甘文丁扣留营的政治犯,绝大部分都是前马来西亚劳工党的领袖及党员,其次为马来西亚人民党和伊斯兰党。短期扣留犯则有入侵我国的印尼志愿军以及北马圣战军战士和前先笃新村村民。无论长期或短期,从未看到当局公布马共的名单,即使最低级的地委也付之厥如!
在那15年的日子里,沦为政治犯的各政党领袖,计有:社阵主席哈斯诺、总秘书达裕丁、总财政甘波拉裕、劳工党主席依萨莫哈末、副主席苏锦祥、总秘书陈凯希;人民党主席布斯达曼、副主席那沙隆;伊斯兰党主席布哈努丁以及曾任农业部长的国民议会党主席阿都亚兹等。至于非左翼政党人士,诸如:马来亚园坵工友联合会主席林裕、法律顾问加南星、执行秘书李万千、陈松生、翁隆盛等;都是敦拉萨签准的政治犯。最不可思议的是,时为砂拉越首席部长的砂国民党主席黄金明竟也在一夜之间,沦为内安法令的阶下囚!
实际上,1960年内安法令打从8月1日生效之日便已开始遭滥用,第一个受害人不是马共党员;而是劳工党东甲支部秘书吴恩。同年11月5日,在它名下首度展开大逮捕行动,全国有20多人被送进扣留营,包括社阵副总秘书兼党报“火焰报”主编许博义。其后几乎年年不断,遇有大事件,内政部长动用内安法令更不手软,以致于一个生机勃勃的劳工党,被折磨到最后陷入奄奄一息的瘫痪状态。
无论如何,纳兹里身为首相署部长,终于开口承认内安法令数十年被滥用的事实,毕竟难能可贵!只不过,他又为新的国安法案作出新的承诺和保证,可信度不知有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