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高等法庭6月11日向警方发出庭令,指示把改教风波中的6岁女童芭莎娜,交到母亲英迪拉手中。高庭在这之前,已裁决女童归还母亲养育,但是警方没有执行这项裁决。反之,却指示送到了福利中心。
执法单位不按法律执法,人民为之哗然,引起国内外关注。
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卡立辩称,警方采取“中立”做法,因为另一边厢,伊教高庭做出了相反的指示。马华的伊斯兰法律与政策专案组主任颜炳寿,批评警总长自作主张之举,是“荒谬、颠覆法律程序与制度”。
同是6月11日这天,总检察长丹斯里阿都干尼宣布,雪州伊斯兰教局扣查《圣经》事件,正式关档,不提控任何方面。因为,没有违反《1988年雪兰莪非伊斯兰教(监控向穆斯林宣教行为)法令》第9(1)(9)条文;而且,不涉国家安全问题。
至于是否归还扣查的321本《圣经》,总检察长交由雪伊教局,“根据法令采取下一步行动”。这个点到为止的裁定,无疑是专业做法。但是,如果能加上更明确提示,或可避免留著一条尾巴让各方自作诠释。雪兰莪伊斯兰教理事会果然高调反击,认为混淆穆斯林,并拒绝归还《圣经》,余波阵阵。
警察总长与总检察长,处理这两宗案件,必有深入研究,以及考量需要兼顾的情况。但是,始终给人一种闪避问题、没有把工作做完的印象。尤其警方不执行民事法庭裁决的做法,更产生一种司法失效、宪法动摇的忧虑。
这么一种联想与忧虑,背景还包括接二连三的宗教、种族风波、法治乱象等。从改教家庭的孩子命运、扣查《圣经》、抢尸、抢新娘、伊刑法,以至《2014年柔佛房屋及产业局法案》干政疑云,再到“华人是侵略者”、“马来西亚不是世俗国”的激烈言论等等,都在冲击联邦宪法及其精神。
许许多多挑动敏感课题的人士,炒作宗教、种族、宪法课题,将之政治化,以至于党国领袖或执法单位,即使有心处理也感到投鼠忌器。拖延之下遂形成一个纵容的环境,结果是别有居心者呛声四起,争端蔓延开来。
如今,是一个乱象难以收拾的局面。
马来西亚以世俗为基础的联邦宪法,是治国之本,君主立宪是主导精神。我相信一切的争执,最终必须提交到联邦宪法范畴厘清与处理。首相纳吉表示解决《圣经》争端,必须根据联邦宪法精神及依法处理。
这一连串敏感争执,还有难以预料的发展。我们有必要提出劝告,社会安定正在遭受冲击,国民和谐面临撕裂。国家领袖此刻必须采取果敢行动,匡正一切歪念、邪心,对付颠覆法制行为,而还我君主立宪体制之正道。
目前所见的执法、司法,以至冲撞宪法种种乱象,人民可能接收到一个错误的讯息就是,执法单位不再执法,或者是执法单位不再能够有效执法了?这种情形不能任由恶化下去,我们需要一记当头棒喝;马来西亚难道要变成一个无法无天的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