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统公然和伊斯兰党眉来眼去之后,证明行动党退出民联,导致民联解散实在是一个“精明”的选择。如果行动党继续坐视伊斯兰党和巫统联合在吉兰丹州通过伊斯兰刑法不理,它必将遭受选民唾弃。
一些所谓的评论人不断为公正党的尴尬处境辩护,说什么公正党不可能像行动党和伊斯兰党切割,因该党党员多为马来人,掌握的选区也以马来人为主,必需和伊党配合等。
表面上,这些理由似乎都很充足,但它也等于告诉大家:公正党离不开伊党,没有伊党,公正党前途黯淡。最坏的情况是,没有伊党支持,雪兰莪州政府可能倒台。(潜台辞就是很多人当不了官,从大臣、行政议员到其他官职等)如果没有伊党,公正党就不懂未来怎么走,也就等于该党的失败,处处被人牵著走。像这样的政党已是泥菩萨过江,它如何能为人民争取权益?若是现在举行大选,公正党在“两面不是人”的情况下,必定一败涂地。
选择决定未来
别说大选,既是一场补选,公正党要靠伊党帮忙,但伊党在非马来人眼中却是票房毒药。更何况它表明要和巫统合作,如何让选民相信它不会说变就变?公正党的未来过去掌握在安华手中,安华入狱后就掌握在伊党手中,这样的结论十分荒谬,但却是事实。
伊党和巫统合作,最大的得益者是以华人为主的行动党,以及巫统本身,输家却是公正党和伊党。如此明显的形势,并不需要什么专家分析才得知,任何关注大马政治的人都猜得到答案,但公正党就是要和伊党一起走。
笔者并非任何政党党员,但每次投票都不曾投给国阵。但是,在伊党表明要推行伊斯兰刑法后,居然还有一票评论人和所谓的知识份子为它暖颊,吁请人们要了解马来人对伊斯兰教的虔诚云云,请恕笔者无法接受。试问,我是否能要求马来人了解我们对基督教/佛教/道教等的虔诚,拒绝伊刑法?理解是双向的,不是只要求甲方理解乙方,乙方也要理甲方才对。
假如公正党继续和伊党成为盟友,伊党又和巫统合作,这是什么政治诚信?简直就是对选民的污辱。
当年投票给伊党的选民,是为了支持民联,而不是伊刑法和伊斯兰国;如今民联不复存在,应该对抗巫统的伊党居然和巫统结盟,这不是对选民的出卖?公正党和这样没有诚信的政党合作,它本身的政治信念和尊严何在?
如果公正党仍然坚持它和伊党的合作是正确的,那我们只好祝福这两个政党,下次投票就懂得怎样投了。
来年的砂拉越州选,坚持和伊党走在一起的公正党将会尝到苦果。砂州选民不一定会拒绝公正党,但肯定拒绝强调伊斯兰法的伊党。
公正党选择了这样的道路,它的前途肯定一片黯淡,没有人会选一个摇摆不定,立场模糊的政党,并将未来的幸福委托给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