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不琢,不成器。中华文化早有古训。另外,更广为人知的一种观念,就叫“慈母多败儿”。我们可以说这些观念有点腐朽,不符合现代人的价值观,但从许多生活上的例子来看,仍然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许多父母因为溺爱儿女,以致不分青红皂白都想为犯错的儿女找借口,让彼等逃过惩罚。殊不知,此举正是害了他们。目前,马来西亚政府就成了这样的“慈父慈母”,败儿就是那一位在英国下载数以千计的儿童色情短片与图像的大马数学天才费德里阿兹米!
报载,大马政府有意为他向英国当局申请减刑。此举当然引起公众不满,并在网上发文抨击政府。
2014年,大马数学天才费德里阿兹米因拥有逾3万张儿童色情图片和短片,被控13项罪名,最后在英国法院判处罪名成立,入狱5年。
2011年,他曾代表大马飞往荷兰首都参加国际数学奥林比克竞赛。像这样的“天才”,真的是我们需要的吗?我们需要向孩子和年轻人如何讲述政府的“善举”?
“天才”并没有特权,更何况此举己触犯了刑事法!在任何一个国家,儿童色情都会受到谴责和法律的制裁,大马政府因为他的“天才”准备救驾,大官们是否想过,这等于是纵容他犯错!
大马有很多天才都需要政府协助,与其将资金都投向这名己确定为犯罪者的天才,为何不考虑将资金投给其他天才呢?参加国际数学奥林比克竞赛又获佳绩者,肯定不止费德里阿兹米一人。只要参考国际数学奥林比克竞赛主办单位的资料,必定能找到许多有为的各族大马青年数学天才。
如果我们溺爱“天才”,甚至他们犯下严重错误,干犯法律之后仍然要为他护驾,将扭曲国民的价值观。我们即没有灌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观念,也可能使这类犯下重罪的天才日后干下更严重的坏事。天才的犯罪手法和破坏力也远比一般人更强大、更可怕。
政府凭甚么可以滥用纳税人的血汗钱去拯救这位天才?它的标准是甚么?日后如果还有类似的天才犯罪,政府是否准备大方营救?还是只有符合官方标准的“天才”、符合官方政治议程和利益者,才会得救?
大马政府一方面溺爱下载数以千计的儿童色情短片“天才”,但政策上却是一面倒,使到数十万各族大马人才流落海外。
这些人当中不乏真正的天才,他们不是更值得政府支援和表扬?当其他杰出的海外大马人见到政府把公帑浪费在这样的“天才”身上,搞再多的专才回流计划也是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