榴梿台主持人迦玛7月15日在《东方日报》的文章,再度暴露了他对政府功能的片面理解,以及社会团体的功能扭曲。
他的文章说“万万没想到,大马街头流浪者有如此高的政治利用价值。但接下来该如何援助和安置这些人,有谁愿意出来牵头吗?弱弱地问一下,华社最高机构华总愿意牵头吗?隆雪华堂愿意牵头研究援助和安置方案吗?马华?民政党?还是最新成立的‘我的国家’联盟?”、“不会有人去捡这个没有政治经济价值的烫手山芋,不是我看死了,而是因为人世间其实很现实。每个人每个团体都可以发声,但最终出来收拾这烂摊子的还得是中央政府。这种事拿来炒作虽有它的政治利益,但玩起真的,谁都觉得吃力不讨好。”
其实,有关街头流浪者的讨论可以很多,角度也不必限于政治;然而,迦玛即然把这起事件捧为首相纳吉的“弱势平衡策略”,并且“让许多人感觉纳吉还算蛮中庸的,他能关心理解徘徊街头的弱势群体,愿意为这群人提供援助,找寻从根本解决流浪露宿问题的措施,也愿意与非政府组织甚至反对党共同探讨解决方案”,也唯有把问题集焦在政治上,才能理清。
了解政府功能
街头流浪者之所以流浪,绝少有浪漫的理由。如果家庭经济宽裕,妻贤子孝,没有人需要露宿街头。全球各地的大都市,从纽约到东京都有街头流浪者,他们大都面对经济问题,如无固定收入或谋生能力等,由人民票选出来的政府不应对这些不幸的一群呼呼喝喝,视彼等为社会的毒虫。反之,应建立收容中心,或拨款予相关非政府组织(不管他们来自那个宗教,应一律资助,而非只拨给单一宗教组织)让他们发挥宗教之博爱友好精神,让众生皆得享免于饥饿之基本人权。
一句话:人民露宿,政府有责。
纵使流浪者无力缴税贡献国家,但我们这些有能力缴税,并行使公民权力,选出现任联邦政府(国阵)的人,不管是否支持国阵,作为纳税人,都有权要求国阵政府为纳税人做点好事,给不幸的街头流浪者送上温暖。尤其在斋戒月更应秉持仁爱精神。
迦玛问:“华社最高机构华总愿意牵头吗?隆雪华堂愿意牵头研究援助和安置方案吗?马华?民政党?还是最新成立的‘我的国家’联盟?”,就暴露了他对政府功能的无知。我们缴税给政府、用选票选政府,就是要中央政府代表我们执行任务,而不是让他们指示我们选民老板要怎么做事。如果政府不能执行民意,还要华总马华帮它办事,这样的政府就有负人民所托,不配再管理国家。
迦玛把政府协助街头流浪者的责任推给华人社团和华人政党,为何不问巫统、国大党、土权组织、马来人商会和国库控股?露宿者多为马来人和印度人,按照他自己的“烟囱理论”,不是更应该把不同种族的露宿者交给不同种族的团体管理?
至于迦玛说“最终出来收拾这烂摊子的还得是中央政府”,那是当然的,不必迦玛“看死”。如果中央政府掌握国家资源却没有做事,即是失责,早该被民间批判诘问,相关部长也应该辞职了。
迦玛吹捧首相纳吉和国阵,那是他的权力。但若连中央政府的功能也搞不清楚(或选择性搞不清楚),就胡乱发言,把政府的职能和非政府组织混为一谈,那就是笑话了。中央政府单是从国油手中一年取得数百亿令吉分红,公务员人数达140万人(用纳税人的钱付薪资金)。“我的国家”联盟有多少资金?多少人员?它的成立宗旨和职能是否处理流浪者?
迦玛说:“2013年,吉隆坡市政局执法组共逮捕9 6 5名流浪者,你想过就这一事实要求民联与国阵的议员们在国会严肃检讨,给大众一个交代吗?”,更是笑话。
吉隆坡根本没有地方选举,市政局执法组的老板是市长,市长的老板是首相。简单来说,吉隆坡市政就是国阵政府管的。逮捕流浪汉的问题不问市长或者直辖区部长东姑安南,还要上国会?这是什么政府行政?何况吉隆坡市长由国阵委派,执行的是国阵的政策。因为,迦玛要国会议员上国会严肃检讨流浪汉,更不知所云。国会的功能不是讨论流浪汉的,而是立法的。他把执法和立法单位功能混淆,也教人不敢恭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