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早上在巴生发生一起死亡车祸,引起举国轰动。一辆轿车在双线车道急速超车,直接撞上一辆摩哆,导致骑士被抛飞、重摔在车顶上,当场身亡。
这名32岁的骑士,有遗下一名妻子以及3名年幼的孩子,分别为9岁、7岁和2岁。
据悉,28岁的肇事司机被怀疑在酒精及毒品影响下驾驶,总检察署已经以谋杀和吸毒罪名提控肇祸司机。
车祸分刑事诉讼和民事索赔
一起车祸可以分成刑事诉讼和民事索赔。
刑事责任,由政府的总检察署负责提控肇事司机。在相关的交通法令下,被告一旦罪成,会被判监禁、罚款或是吊销驾照。罚款的部分是缴交给政府,并不是给予受害者。
民事责任,是把这起车祸对受害方造成的人体伤害、财物损失一一整理后,律师协助受害方在民事法庭起诉肇事方。法官如果下判肇事方要赔偿,这笔赔偿金是由受害者家属所得。
政府已加大力度罚酒驾毒驾
过去,一旦涉及酒驾和毒驾的案件,总检察署一般以《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的第44条文提告。
2020年10月23日以前,这个条文下,无论有无导致死亡,罪成者将被判监禁3年到10年,罚款8000到2万令吉,以及被吊销驾照至少5年。
因为有很多肇事司机酒驾、毒驾导致死亡的车祸频频发生,政府在2020年10月23日开始实施《陆路交通(修正)法令》。在同样的第44条文下,罪成者将面临10年到15年监禁、5万到10万令吉的罚款,以及被吊销驾照至少10年。
这个法令的修正,已经大大提高了之前监禁、罚款、吊销驾照的刑罚。
总检察署以谋杀罪提告司机
在一起死亡车祸中,对于希望“一命抵一命”的家属来说,再高的刑罚,其实无法得到家属们想要的公道。
有别于过去使用的第44条文起诉,总检察署这次选择用举证责任更高标准的谋杀罪提控肇祸司机。
至于谋杀罪能否成立,就要看控方的举证是否充足,以及辩方提出的辩护理由,谁能说服法官。
当然,之后可能有“认罪协商”的可能,即嫌犯选择直接认罪,然后与控方协商,以刑罚比较轻的条文提控,然后法官可以省略所有的审讯过程,直接下判,也让正义马上被彰显,嫌犯立刻受刑。
死者家属可以提出民事索赔
我是一名车祸律师,在民事法庭协助一场车祸的受害方,向肇事方提出索赔获得金钱赔偿。
这起巴生死亡车祸案,按网络上得来的信息,死者有一名遗孀和三位孩子,死者父母的资料暂时无法查证。
在一起死亡车祸中,死者家属可以根据《1956年民事法》向肇事方索取“经济支柱损失”(loss of support)的赔偿,该诉讼也必须在死者家属的三年之内展开。
经济支柱损失,指的就是死者生前提供给家属的家用或生活费,按照法令里的方程式判定赔偿。
此外,《民事法》也赋予家属权利,向肇事方索取丧亲费(bereavement),相关条文的赔偿是3万令吉,由家属平分。
最后,家属可以就葬礼的花费,索取象征性的葬礼费,一般在3000令吉左右。
简单来说,死者家属可以在一起死亡车祸中,索取经济支柱损失、丧亲费和葬礼费。
赔偿多寡视因案而异
至于赔偿的多寡,则因案而异,主要必须视死者每个月给予的家用多寡来定夺,法庭也会按照证人供词进行判定。
针对所有的赔偿,会因为案件的责任归属(liability)有所差别,有些案件对方全错,有些案件各负一半责任等,大大影响赔偿的数目。
当然,这起巴生死亡车祸案的责任归属,算是相对直接了当。行车记录仪清楚拍下肇事司机的鲁莽行为,大概率是判定肇事司机需要负100%的责任。
此外,一般车辆如果有购买第三方险,会由车险公司负责处理民事法庭的案件,包括委任律师、辩护、赔偿等。
如果有毒驾、酒驾的非法行径,保险公司一般会按保单的特定条文(若有)拒绝受理案件,肇事司机就必须自己全权负责民事法庭的索赔。
综上,马路如虎口,恳请各位驾驶者必须小心开车,杜绝一切的危险驾驶。疏忽驾驶,伤害的不只是一个人,甚至是一家人要用一辈子面对伤痛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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