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马交通部长陆兆福表示,该部接到希望交通部研究是否规定65岁或以上的乐龄人士,在更新驾照前,需评估驾驶能力与身体健康的建议。唯陆部长强调,该部欢迎这项建议,但在就此做出任何决定之前,必须先进一步的研究。
这建议虽非出自交通部本身,却引来了坊间对该部门诸多非议。其争论点主要围绕在现行制度下,65岁或以上的耆老驾车人士,到底会为道路安全,造成何等样的威胁?
根据全国陆路交通部执法局主任拿督洛曼,于去年一场检举行动中,接受记者采访时感叹指出:根据统计,年龄层介于15至35岁之年轻驾驶人士最缺交通安全意识。尤其是年龄介于15至25岁的青少年,在严重致命车祸中,往往成为最主要的肇祸和丧命群体。
与此同时拿督洛曼也指出,根据该部门的涉及车祸者数据显示,35岁至60岁群体的肇祸率,随著年龄的增加,则有反比逐渐下滑趋势。
从以上交通部执法局主任的说法可看出,交通事故之发生,其罪魁祸首根本就不是年长驾驶员的问题,而是血气方刚的驾驶员,在公路上恶劣驾驶态度所造成的。这,才是关键点。如果交通部依照外来建议,放著血淋淋不负责任之年轻驾驶员的高交通肇祸率事实不理,反而针对年长驾驶员施以诸多限制的话,那岂不是在政策考量上本末倒置了?
数月前,还有一则新闻报道,99岁高龄前首相敦马哈迪,至今仍可轻松驾驶其宝腾S70休闲车在路上驾驶。虽然高龄驾驶员开车速度慢了些,但只要稳健,这也不是挺安全的?在市区车速不高,即便是发生微小碰撞,也不会造成严重生命伤亡的。
七年前新山“8少年脚车骑士被撞死”案;被告沈可婷在上诉庭审理中被判无罪释放,是因为控方提出这位年轻女驾驶,在凌晨时分正常行驶速度中,无法确凿指出她是属于“危险驾驶”,或是“鲁莽驾驶”。倒是该8名骑蚊型脚车(Basikal Lajak)的未成年少年,于凌晨3点时分在公路上危险“驾驶”(因为肇祸地点属于汽车专用快速车道上,脚车是不被鼓励使用的)而被行车撞倒致死,除了家长应付一定的管教责任外,死者们在使用交通工具的狂奔鲁莽态度,才是当局和执法单位,应该要特别关注和积极处理的大问题。加上大家都很熟悉的摩托飙车(Mat Rempit)众多事件上,都清楚这是鲁莽驾驶态度所导致,而非与年龄相关的问题。
有道是,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当年轻人在成家后为生计事业而忙碌,小孩的上学交通载送,很多都是交由家中退休父母代为处理及接送的。相信大多华人在个人家庭生活上,都常会遇上类似情形的。这些退休父母,大多是在60岁以上者。若该立法建议生效,老人家体检不合格便不允许延长驾照的话,这势必严重影响到另一年轻人的生活规划与作息。而且所谓"老人驾驶体检合格标准",牵涉范围甚广,当局是否真要为了极少数、牵涉到老人驾驶的交通事故,而削足适履增加延长驾照的繁文缛节呢 ?
再者,很多65岁老人家退休后不再有收入,靠的就是仅存的储蓄过活。为了延长驾照而衍生的另一体检费用,说实在,除了徒增老人家的生活经济压力之外,倒还看不到此举的实质意义。
如此新增"禁"老的交通条规建议,当局确实该好好商榷才是。